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长寿府发〔2021〕1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3月23日,经区政府第十八届第127次常务会议审定,对《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长寿府办发〔2005〕130号)等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长寿府办发〔2005〕130号)
2.《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长寿府发〔2007〕10号)
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场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长寿区场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3〕138号)
4.《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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