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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领域助企纾困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日期:2022-09-14

商贸企业房租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助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助适用时间及对象

  2022710时至2022123124期间承租长寿区内非国有资产房屋用于办公、经营且今年新入库的零售、住餐类正常经营企业。

  (二)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助材料的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补贴2个月租金,每个企业租金补贴不超过2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的银行卡上。

  二、申报补助材料

  (一)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三)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公司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三、申报补助程序

(一)由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申报资料202331日前交区商务委审核,区商务委15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通过审核后,区商务委将审定的拟支持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联合下达资金文件,予以兑现。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产业发展科,联系人:李亚、黄雨虹;联系电话:40244268

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助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助适用时间。

  2022710时至2022123124时期间。

  (二)补助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自然人车主。

2.2022710时至2022123124时期间在长寿区辖区内的汽车销售商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乘用新车或新能源乘用新车,且在长寿区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交纳新购乘用车相关税收、完善新购乘用车上户手续。

  3.1000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助材料的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每辆给予1000元财政资金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的银行卡上。

  二、申报补助材料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2022710时至2022123124时期间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以下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名额满1000名或者申报期满截止。

  (一)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三)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四)上传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

(五)上传购车合同中含购车人及销售商信息页面的照片。

  三、申报补助程序

(一)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区商务委会同区公安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

(二)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3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助资金。

(三)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区商务委会同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陈守明;联系电话:40232529

建材家具家电、“爱尚重庆·购在长寿

促销活动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

一、活动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参与商户及标准方式

  (一)活动适用时间。

  消费券发放日起至2022123124时期间。

  (二)活动对象。

长寿辖区的目标商户处进行商品消费的自然人,包括本地居民以及途经当地的旅行者等,对此将基于用户手机自身定位功能进行判别。

(三)参与活动商户范围

  由区商务委确认的长寿辖区内的餐饮、家居建材、零售等类型商户。

  (三)消费券发放标准及方式

  “爱尚重庆·购在长寿惠民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分为正餐美食满100元减50家居家电满5000元减500商超、轻餐满50元减20共三种消费券。活动期间放券方式为按月定量放券,根据活动费用总额来设置券量及名额,以避免费用超额。

1.正餐美食满100元减50元。每人每月限领1张,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为7天,失效消费券计入个人领券限额,无法重新领取活动期内将根据失效消费券和剩余活动费用重新发券,实际优惠名额共40000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2.家居家电满5000元减500元。每限领1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为7天,失效消费券计入个人领券限额,无法重新领取活动期内将根据失效消费券和剩余活动费用重新发券,实际优惠名额共1000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3.商超、轻餐满50元减20元。每每天限领1张,每月限领2张,消费券有效期7天。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失效消费券计入个人领券限额,无法重新领取活动期内将根据失效消费券和剩余活动费用重新发券,实际优惠名额共83000个,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促销活动消费券发放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贸服务中心,联系人:谭紫昕;联系电话:4024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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