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工作通知〔2021〕1077号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
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5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各级行政机关、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于2021年5月31日前按照通知的要求登录“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https://zjcs.cqggzy.com/)网站,按照操作手册(附件2)完成采购人注册。
二、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中介服务事项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交易。事项范围包括行政管理工作(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中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是《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渝府发〔2020〕2号)中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101项中介服务事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于自我管理需要的中介服务事项也可纳入。事项类型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事项。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行业内的宣传,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知的要求,全面清理自建中介机构库,对原有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一律取缔。
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完成本项工作。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人注册操作手册》
3.《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人操作手册》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2-采购人注册操作手册(第一次入驻、新增采购经办人)20210110.pdf
附件3-采购人操作手册(发布采购项目、确认合同、评分)202104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