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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61B/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长寿府办发〔2023〕5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3-09-20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执行单位的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区司法局等部门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决策时间

1

长寿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

区生态环境局

202312

2

长寿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

20232027年)

区城市管理局

20238

3

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数字化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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