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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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06137Y/2022-001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26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重庆市长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公示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防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全区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长寿区,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各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责任人通知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及时上岗到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汛指〔20221号)、《关于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查补短板弱项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渝汛办20222)等文件的要求各单位防汛抗旱责任人将在我区政府官方网站和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长寿区和各街镇2022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2.  长寿区2022年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责任人

  

          重庆市长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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