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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全区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4.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工作职责。

6.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8.负责机关、所属事业(代管)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街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9.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0.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1.代管重庆市长寿区计划生育协会和重庆市长寿区红十字会。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区政府工作单位。年终决算有32个单位(含本级机关和31个下属单位):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长寿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长寿区红十字会、长寿区卫生应急中心、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干部人事档案中心、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长寿区计划生育协会、长寿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长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中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长寿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长寿区菩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寿区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寿区渡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寿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寿区新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寿区八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寿区双龙镇卫院、长寿区龙河镇卫生院、长寿区长寿湖镇卫生院、长寿区邻封镇卫生院、长寿区但渡镇卫生院、长寿区云集镇卫生院、长寿区云台镇卫生院、长寿区石堰镇卫生院、长寿区海棠镇卫生院、长寿区洪湖镇卫生院、长寿区万顺镇卫生院、长寿区葛兰镇卫生院。比上年增加8个单位,主要是因为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等7个原来与长寿区卫生健康委(本级)合并核算的单位2024年起独立核算并编报决算,同时2024年新增菩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决算编报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22837.58万元,支出总计222837.5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557.67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2024年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较2023年减少14377.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60.47万元,使用年初结转结余减少5454.4万元,另一方面2024年下属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3年增加15915.96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18472.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121.7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2024年因医疗业务及疫情资金结算减少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较2023年减少14377.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60.47万元,另一方面因新增长寿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扩建等项目2024年下属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3年增加1591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64.98万元,占30.8%;事业收入147839.58万元,占67.7%;其他收入3367.52万元,占1.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3318.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6.58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14242.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42.51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受医疗业务及疫情资金结算减少影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事业收入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8765.75万元,占74.1%;项目支出55476.38万元,占25.9%。此外,结余分配5296.8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98.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52.03万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长寿区精卫中心本年收到院区扩建项目资金13236万元,使用了10706万元,结转25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090.7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87.9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长寿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扩建等项目下属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3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5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660.4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资金结算较上年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7.9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增资调资产生的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5.11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70.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298.01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4.80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增资调资产生的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8.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6.89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明显减少,同时,本年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因此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明显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6.45万元,占0.1%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3.84万元,占1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2.74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22年起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了养老保险计算基数,于2024年开始补缴,财政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事业人员进行了结算。

3)卫生健康支出39470.4万元,占7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9.5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离岗乡村医生医疗补助、村卫生室补助等项目资金据实结算,财政年终将结余资金收回。

4住房保障支出629.6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4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增资调资后减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9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73.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44.4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2022年起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了养老保险计算基数,于2024年开始补缴,财政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事业人员进行了结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25.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0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断压减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60.6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22.43万元。本年收入17411.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915.96万元,增长1064.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长寿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扩建等项目,收入增加。本年支出14949.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41.08万元,增长414.0%,主要原因是新增长寿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扩建等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7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断压减公用开支,特别是公车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83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长寿区疾控中心等单位本年用车车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过路费和维修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2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断压减公用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47.0%,区疾控中心等单位本年用车车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7.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企业来本系统调研检查和招商引资接待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5.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7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认真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相比2023年接待企业明显增加,比如本年接待了北京健康科技“万众益心”项目团队、湖北渝山城市投资集团、传统医药香港促进会等调研考察人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5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8.7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3.07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贯彻基层减负、精文减会的精神,原则上会议和业务培训一起套开,减少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4.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3.2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拨各医疗机构的培训费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资料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5.71万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等7事业单位与卫生健康委本级合署办公、统一核算并编制预决算,2024年起上述7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并编制预决算,又因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从而本部门统计相关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55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8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53.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8.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62.3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主要是采购了长寿区疾控中心的新建工程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5867.9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长寿区中医院扩建工程、中医院医技大楼(含连廊和地下通道)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7500万元,评价得分81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医技楼补充项目未达到计划车位数、工程未按时完成、支付审批程序不到位和资金未及时使用等主要问题,提出了建立并完善资金使用动态跟踪机制、完善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完善闲置资产管理制度、强化中医特色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联系人:钟鑫;电话:023—40669903


附件下载: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说明.docx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绩效公开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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