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3-00039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农发〔2023〕2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3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于申报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夯实产业基础、拓展产业范围、升级产业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助力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结合我区产业实际,确定开展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街镇(园区)要及时宣传贯彻申报政策,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内注册,并进行生产、加工、服务的经营主体,其它具体规定按照本指南第三条“补助项目类别”要求的申报对象执行。
(二)申报行业类别
符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要求,以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为主营业务的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三)经营良好
申报主体有较强经济实力,运行良好,项目执行力强。能够带动农户增收,不拖欠土地租金、农民工工资,2022年未发生安全(含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环保等事故,无不良、失信记录(结合信用中国网站等综合评判)等。
(四)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
申报主体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其中涉及食品类的农产品加工业主应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涉及餐饮类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应获得餐饮经营许可,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业主应获得相应许可认证。
(五)土地符合环保规划要求
用地符合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要求,改变用地性质的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办理了用地手续(街镇出具符合用地手续的证明)。
(六)未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申报建设内容未享受财政补助,未完成2022年及以前年度下达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暂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七)街镇申报数量
原则上每个街镇推荐申报主体数量不超过4个,不含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
(八)优先条件
项目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良好,区级及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产品获得“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或市级及以上品牌称号并在保有期内的业主,生产记录完善、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用地手续,进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创建、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融合发展和示范带动效益好的业主,和对于属于长寿区“3113”项目攻坚行动计划重大项目,原则上优先考虑。
三、补助项目类别
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分为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项目、畜禽产品(含蜂)加工设施建设项目、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森林人家”林旅融合项目四类,同一主体限报一类项目,不能交叉申报。
(一)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1.申报对象:长寿区范围内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中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行业代码须属于全国乡村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农产品加工业类别(详见附件3)。
2.申报内容和补助环节:围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深加工建设,鼓励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发展产加销一体化,主要方向包括:支持依托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就近新建冷链(冷藏运输车除外)、烘干等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工艺技术(含智能化)升级改造的设备购置等。
3.申报截止时间及报送地址,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和对外合作科(原区水务局1007室,老城中医院旁),同时报送电子档(不含复印件及照片),报送邮箱:1396838841@qq.com。
4.联系人:彭朝洪、赵玲英,联系电话:40244051(区农业农村委)。
(二)畜禽产品(含蜂)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1.申报对象:在我区辖区内注册的,且主营业务以畜禽(含蜂)产品为主要原材料进行初精深加工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申报内容和补助环节:围绕畜禽产品产地初、精深加工建设,重点支持产品开展“两品一标”、市级及以上品牌称号创建。主要内容包括:畜禽加工所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清洗、喷码、分拣、包装、储藏、冷链、保鲜、切割等(不包含房屋、公路的修建和轮式运输车)。
3.申报截止时间及报送地址,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报送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畜牧科,同时报送电子档(不含复印件及照片),报送邮箱:csxumuke@163.com;
4.联系人:王罗君,联系电话:81880309,17823489757。
(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
1.申报对象:在我区辖区内经营,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的休闲农业业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
2.申报内容和补助环节:新建具有休闲旅游功能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娱乐固定设施,设施与乡村旅游关联度高,支持(但不限于)打造乡村民宿、农业观光、民俗文化、农趣体验、科普教育、休闲渔业、森林康养等具有特色休闲旅游项目。
3.申报截止时间及报送地址,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和对外合作科(原区水务局1007室,老城中医院旁),同时报送电子档(不含复印件及照片),报送邮箱:1396838841@qq.com。
4.联系人:彭朝洪、赵玲英,联系电话:40244051(区农业农村委)。
(四)“森林人家”林旅融合项目
1.申报对象:在我区辖区内注册,从事森林人家经营活动的林业龙头企业、森林人家、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
2.申报内容和补助环节:新建具有旅游功能的休闲森林与乡村旅游娱乐固定设施,接待用房景观改造、环境绿化、卫生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申报截止时间及报送地址,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报送区林业局生态修复科(7楼701室),同时报送电子档(不含复印件及照片),报送邮箱:499632911@qq.com。
4.联系人:黄桦,联系电话:40257444(区林业局)。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业主申报
申报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的经营主体,将申报资料报项目所在镇街或园区管委会初审。
(二)镇街、园区初审
镇街或园区管委会(指入驻高新园区或经开区的企业)对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指南情况和申报的真实性进行初审,通过审查确定的项目,向对应区级部门(单位)申报。
(三)区级评审
由涉及区级部门(单位)进行联合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和实施单位在区级公开媒体上公示。
(四)方案优化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业主要按照评审意见进行方案优化调整,并邀请具备资质第三方对评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进行设计、造价预算。
(五)下达任务
方案优化后,由对应的区级部门(单位)下达建设任务。
(六)拨付资金
各区级部门(单位)对实施业主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项目业主实施完成,及时进行街镇或园区初验,通过区级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
五、项目补助资金额度
(一)项目补助资金额度及主体数量
本次项目计划使用资金690万元,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原则上农产品加工设施建设、畜禽产品加工设施建设两个项目(二产)使用资金530万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森林人家”林旅融合两个项目(三产)共同使用资金160万元。区农业农村委和评审专家组可根据申报情况调剂各类项目补助资金。
(二)资金管理要求
1.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
2.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准同意后的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开展建设,凡是不按要求实施的项目,将收回补助资金。
六、股权化改革
财政补助资金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按照股权化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股权化改革。
七、建设时间
建设期限为:公示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八、申报材料
1.街镇或园区推荐申报函,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和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请表(附件2);
2.申报主体的资质证明材料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家庭农场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3.土地流转合同,不拖欠土地租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地手续、建设地点符合环保相关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由街镇或园区出具证明);
4.项目实施前的彩色图片及项目建设地点地图资料;
5.材料真实性申明;
6.业主获奖、科技应用、品牌建设、税收、年产值等反映企业良好运营情况的材料;
7.优先条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其中:产业基地与当地脱贫户建立紧密利益连接机制的,须提供带动脱贫户数量及开展脱贫户帮扶活动的有关材料(如街镇证明、照片等);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供设计、造价预算(询价采购)。
8.主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三项查询结果。
9.畜禽产品加工设施建设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手续:2017年1月1日以来新建的养殖场(户)需提供设施农用地手续、环保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农业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证明;2017年1月1日前已建成的养殖场(户)需提供环保手续,农业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证明,街镇出具的无违法用地证明材料或设施农用地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本通知电子版请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栏下载。
附件:1.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请表
3.全国乡村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农产品加工业类别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林业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1
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业主基本情况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含获奖、科技应用、品牌建设、税收、年产值、解决就业等)
(二)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技术指导小组
(二)建立专项资金管理
(三)严格执行项目质量验收制度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街镇或园区意见(属经开区的企业由下属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2 长寿区2023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申请表 | ||||||||
单位: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请 单位 |
投资总额 |
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附件3
全国乡村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农产品加工业类别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2017) |
农产品加工业 |
粮食加工与制造业 |
311 稻谷加工 |
1312 小麦加工 | ||
1313 玉米加工 | ||
1314 杂粮加工 | ||
1319 其他谷物磨制 | ||
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 ||
1392 豆制品制造 | ||
1411 糕点、面包制造 | ||
1419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 ||
1431 米、面制品制造 | ||
1432 速冻食品制造 | ||
1433 方便面制造 | ||
1439 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 ||
1461 味精制造 | ||
1462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 | ||
饲料加工业 |
||
1321 宠物饲料加工 | ||
1329 其他饲料加工 | ||
粮食原料酒制造业 |
||
1511 酒精制造 | ||
1512 白酒制造 | ||
1513 啤酒制造 | ||
1514 黄酒制造 | ||
植物油加工业 |
||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 ||
1332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 ||
果蔬加工业 |
||
1371 蔬菜加工 | ||
1372 食用菌加工 | ||
1373 水果和坚果加工 | ||
1422 蜜饯制作 | ||
1453 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 ||
1515 葡萄酒制造 | ||
1519 其他酒制造 | ||
1523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 ||
精制茶加工业 |
1530 精制茶加工 | |
屠宰及肉类加工业 |
||
1351 牲畜屠宰 | ||
1352 禽类屠宰 | ||
1353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 ||
1451 肉、禽类罐头制造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2017) |
蛋品加工业 |
1393 蛋品加工 | |
乳品加工业 |
||
1441 液体乳制造 | ||
1442 乳粉制造 | ||
1449 其他乳制品制造 | ||
水产品加工业 |
||
1361 水产品冷冻加工 | ||
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 ||
1363 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 | ||
1369 其他水产品加工 | ||
1452 水产品罐头制造 | ||
制糖业 |
1340 制糖业 | |
烟草制造业 |
||
1610 烟叶复烤 | ||
1620 卷烟制造 | ||
1690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 ||
中药制造业 |
||
2730 中药饮片加工 | ||
2740 中成药生产 | ||
其他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业 |
||
1399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 ||
1421 糖果、巧克力制造 | ||
1459 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 ||
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
1491 营养食品制造 | ||
1492 保健食品制造 | ||
1493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 ||
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1499 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
1524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 ||
1525 固体饮料制造 | ||
1529 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 | ||
棉麻加工业 |
||
1711 棉纺纱加工 | ||
1712 棉织造加工 | ||
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 ||
1732 麻织造加工 | ||
皮毛羽丝加工业 |
||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 ||
1722 毛织造加工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2017) |
1741 缫丝加工 | ||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 ||
1910 皮革鞣制加工 | ||
1921 皮革服装制造 | ||
1922 皮箱、包(袋)制造 | ||
1923 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 ||
1929 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 ||
1931 毛皮鞣制加工 | ||
1932 毛皮服装加工 | ||
1939 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 ||
1941 羽毛(绒)加工 | ||
1942 羽毛(绒)制品加工 | ||
1952*皮鞋制造 | ||
纺织服装服饰加工业 |
||
1811*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 ||
1819*其他机织服装制造 | ||
1821*运动休闲针织服装制造 | ||
1829*其他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 ||
1830*服饰制造 | ||
木竹藤棕草加工业 |
||
2011 锯材加工 | ||
2012 木片加工 | ||
2013 单板加工 | ||
2019 其他木材加工 | ||
2021 胶合板制造 | ||
2022 纤维板制造 | ||
2023 刨花板制造 | ||
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 ||
2031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 ||
2032 木门窗制造 | ||
2033 木楼梯制造 | ||
2034 木地板制造 | ||
2035 木制容器制造 | ||
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 ||
2041 竹制品制造 | ||
2042 藤制品制造 | ||
2043 棕制品制造 | ||
2049 草及其他制品制造 | ||
2110 木质家具制造 | ||
2120 竹、藤家具制造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2017) |
2211 木竹浆制造 | ||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
2222 手工纸制造 | ||
2223 加工纸制造 | ||
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
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 | ||
橡胶制品制造业 |
||
2911 轮胎制造 | ||
2912 橡胶板、管、带制造 | ||
2913 橡胶零件制造 | ||
2915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 ||
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 ||
文具制造 |
||
411*文具制造 | ||
2412*笔的制造 | ||
2413*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 ||
2419*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 ||
化工品制造 |
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
2667 动物胶制造 | ||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
备注:此表如与全国乡村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农品加工业类别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