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85XN/2025-0002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殡仪馆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职能职责:为全区死亡人员提供遗体接运、冷冻存放、整容化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为举行悼念、治丧活动提供场所,销售丧葬用品。单位内部设置了四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业务室、火化车间和治丧中心。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46.40万元,支出总计1246.40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2.84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77.0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2.18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占4.2%;事业收入1127.07万元,占95.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33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23.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8.56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事业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86.87万元,占96.0%;项目支出36.79万元,占4.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237.2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5.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19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及无名尸丧葬费用减免项目剩余资金结转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4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及无名尸丧葬费用减免项目历年结转资金累计数增加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00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殡葬设施购置项目,本年无该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33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84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及无名尸丧葬费用减免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52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情况不能准确预计,只能大致估算,因此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差异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19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及无名尸丧葬费用减免项目剩余资金结转所致。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52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情况不能准确预计,只能大致估算,因此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差异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公用经费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管理模式,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戴光强 023-4028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