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1-00239 | [ 发文字号 ] | 长教发〔2020〕27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0-03-12 |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特殊群体子女关爱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和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非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子女“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的实际问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是特殊群体子女关爱工作的主体,要了解掌握辖区内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非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子女等特殊家庭子女的线上学习情况,建立学习台账,做到精准服务。
二、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各学校对于部分无法获取防疫信息或缺少线上学习条件的特殊群体家庭,为其提供线上学习必要的物质保障,可多渠道将纸质的宣传材料,包括区教委相关防控要求、线上学习要求、安排线上学习资料等发放到特殊家庭、特殊学生手中,服务到每位特殊学生,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三、提供个性化服务
各学校对特殊群体子女制定疫情期间线上学习“一人一案”,各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每天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交流沟通,了解学生需求,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开展个性化关爱帮扶,提供个别化生活和学习指导服务。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在3月2日前将实施方案电子稿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马勇老师收。同时要做好疫情期间“一人一案”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备检查。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