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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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2-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1-22

重庆市长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1-2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2、承担全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放射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

3、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负责疫苗针对性疾病、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和评估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承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的制定、实施、效果评估,促进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和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

5、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微生物检测、理化检测和毒理检测与评估。

6、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

7、承担全区各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培训、督导、指导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8、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维护、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利用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9、承担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科研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根据长编发〔2004〕44号文件撤销区卫生防疫站成立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副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传防科、技管科、慢病科、检验室、职业卫生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性艾科、健康教育科9个业务科室,驾驶室、办公室、财务室3个职能科室。现有职工总数100人,其中在职职工71人,退休职工29人。外聘人员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1.02万元。事业收入2136.61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02.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14.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3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6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02.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3.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68.9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1.02万元,比2021年增加1766.42万元。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1705.72万元,比2021年增加26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员工调资增资,且2021年下半年公招10名员工,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05.3万元,比2021年增加15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编制预算项目支出。

重庆市长寿区疾控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1年减少0.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1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检查督导相关事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基本情况较上年无较大变化,故预算金额与上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1.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2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23万元;事业收入政府采购共计137.13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107.13万元,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4万元,单位资金155.88万元。其中:包括4个项目,涉及资金869.88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专用汽车2辆、救护车1辆、小型客车2辆、轿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小云 联系方式:189960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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