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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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卫生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医疗康复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中医科为我院重点建设专科,着力传承中医文化,发扬传统美德开展刮痧、推拿、艾灸、拔罐等服务项目。

3.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任务。

4.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9人,2024年我院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7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11)。另有,临聘人员7人,清洁2人;编制病床数30

医院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临床医技科室,下设9个行政村卫生室,共有9名村医。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856.91万元,支出总计856.9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7.87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服务能力提升带动诊疗需求,事业收入增长,同时配套支出同步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56.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3.98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0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8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58万元,占62.9%;事业收入304.08万元,占35.5%;其他收入14.25万元,占1.7%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10.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1.02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52.78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61.38万元,公用支出减少14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06万元,占84.0%;项目支出130万元,占16.1%。此外,结余分配46.8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项目基本完成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8.5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79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07.0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2.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5.05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财政基本收入增加107万元,财政项目收入增加98.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14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相关文件调整追加。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4.59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7.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14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相关文件调整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项目基本完成使用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就业支77.59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人员薪酬待遇调整与队伍扩充,带动缴费基数与支出规模同步上升。

2)卫生健康支出446.83万元,占8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80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补助大幅增加与服务能力提升带来的成本上升,二者共同推动支出规模显著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4.17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了支出总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7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财政政策带来的人员经费大幅增加,叠加服务运转需求上升推动公用经费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3万元。公用经费0.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安排经费基本完成使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劳务费0.3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部分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部分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和2台空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重点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13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余佳023-4033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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