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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 发布时间: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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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青年朋友们: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爱、是关怀,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是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促进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友爱的坚强纽带,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在长寿这座幸福安康之城,我们理应承担起这份沉甸甸而又暖融融的社会责任。
“5·8世界红十字日即将到来之际,长寿区卫生健康委、长寿区红十字会向全区广大青年、红十字会员、爱心人士发出倡议---58日上午相约在长寿城内寿星广场,参加集中无偿献血活动,让我们本着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精神,伸出你我的手臂,用我们火热的青春,点燃他人生命的希望!让我们携手共同参与,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用自己的爱心重铸他人的生命,让生命的河流永不枯竭,让我们的社会充满爱的阳光!
    爱心无价,血浓于水。广大青年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参与到“5·8世界红十字日无偿献血活动中来,以充满朝气而又饱含时代使命的奉献行动去传递爱心,温暖他人吧!



重庆市长寿区红十字会

202456



献血须知

一、凡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市民(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经体检合格,均可献血。

二、在献血前一天和当天早晨禁食鸡、肉、鱼、蛋、豆制品、奶等高脂、高蛋白食品。

三、献血当日应吃清淡早餐,不得空腹献血。

四、献血者在献血前一周不得服用抗血小板聚集或抑制血小板代谢的药物,如阿司匹林、维生素E、消炎痛、潘生丁、氨茶碱、氯霉素及抗过敏药物等。

五、献血前一天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熬夜及饮酒。

六、女性献血者如遇月经周期及前后三天不要参加献血。

七、献血者献血需带上本人身份证(或含有身份证号码的有效证件)及献血证(已献过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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