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示
征集部门: 重庆市长寿区城市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取代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的适用。为确保我区露天烧烤治理工作与新法典要求保持一致,夯实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基础。我局牵头起草修订《重庆市长寿区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为加强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现将通告(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3日—2026年7月22日
电子邮箱:287721007@qq.com
邮寄地址:长寿区桃源西路10号 长寿区城市管理局10楼法制科(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长寿区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意见建议”字样)
邮政编码:4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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