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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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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年度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照《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渝农规20243号)有关规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标准

“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提升产量和提升效益)为基本建设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投资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及以上财政投资暂按2500/亩测算,可根据经营业主投资意愿、本地区资金统筹、项目实际需要、组织实施方式等情况适当提高投资标准。

、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属街镇应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整镇推进的原则,以村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区选址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政策条件,优先在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粮食产量高、增产潜力大的地区开展建设。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集中连片梯田或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牧区域等开展建设。

(二)申报条件。拟申报的项目区应相对集中连片,水源相对有保障,具有较完备的农田灌排骨干工程条件,建设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地类符合要求,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具备及时组织实施的条件。

申报要件街镇需提交拟申报项目的请示,汇总填报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1)、长寿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意愿征求书(附件2)和长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承诺书(附件3),一并通过电子公文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申报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原则上各街镇应在每年8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委将根据各街镇提交申报情况按照“先申报,先实施”的原则,结合年度建设任务要求,统一规划,集中实施。

其他要求。各街镇要充分调动村社、群众的积极性,筛选群众支持度高、基础条件好、产业发展有基础、经营主体有高效利用意愿的项目,摸清项目区生产短板,了解群众需求,做到底数清、思路明、措施实,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基础工作。

附件1.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2.长寿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意愿征求书

3.长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承诺书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728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3-40249362


附件1

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万亩

镇、街道

地点(行政村)

计划总投资

实施面积

项目区基本农田面积

拟发展产业面积

备注

总规模

新建

改造提升

稻渔

工程

稻油轮作

粮菜轮作

其他





































合计












附件2

长寿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意愿征求书

为提高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全面落实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确保拟实施区域内高标准农田项目的顺利推进,各项工程设施的落地落实,项目建成后效益稳定发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就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信息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提升产量和提升效益)为基本标准,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核心建设内容如下:

1.田块整治工程

25°以下的耕地进行田块整治,形成集中连片的耕作区。

1)水田分为条田整治和梯田整治,将高差不大的田块进行归并,通过小变大、零变整、整理月亮湾沟、消除耕作死角等方式,实现基本满足农机作业。

2)旱地分为缓坡整治和梯台整治,根据台面长度、宽度依地势情况,通过以小并大、短并长等方式,实现基本满足农机作业。

3)布置下田坡道和土质宜机化通道,提高宜机化率,便于中小型农机作业,降低耕种成本。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小型水源工程:在有稳定水源地区新建提灌站及蓄水池;整修原有提灌站,包括泵房整修、设备更换等。

2)输配水工程:新建与水源工程相配套的灌溉渠道、输水管道,配套闸阀井、分水栓等管道附属设施,保障农田供水需求;整修或更换原有灌溉设施中损坏的部分,恢复其功能。

3)排水工程:新/整修排水沟,配套涵管、沉砂池等附属设施,解决田间涝渍问题。

3.田间道路工程

新建/维修机耕道和生产路,配套道路附属设施,与现有道路串联串通,形成闭环,形成完善路网系统,满足生产需要的同时兼顾出行。

4.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采用种植绿肥、秸秆还田以及施用有机肥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

三、参与事项

农民群众、经营主体须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初步设计、施工建设、项目验收和管护利用等各个环节。

1.参与前期宣传发动、意愿征求、规划选址、现场踏勘、工程布局、初步成果征求意见、设计成果优化调整、设计成果确认等。

2.参与施工过程监督、占地协调和其他矛盾纠纷调解等。   

3.参与项目建后管护利用,防止耕地撂荒,杜绝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附件群众意愿征求表

意见: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群众意愿征求表

                                            

姓名

意愿

姓名

意愿

























































说明:需申报区域内涉及群众本人确认签字、盖手印。

附件3

长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承诺书

为确保XX(街道)XX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镇(街道)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立项阶段。负责项目前的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工作

2.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协助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负责联系项目涉及村干部、村民代表会同设计单位等实地踏勘,并积极配合提供项目所需的基础数据等与项目规划设计有关的资料,对项目设计成果进行确认。

3.项目实施阶段。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土地权属调整、占地协调、青苗损毁等矛盾纠纷协调;参与工程调整变更初审,不得强行增减设计方案的工程量;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及时接收实施过程中验收合格的单位工程;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工作。

4.项目建后阶段。参与项目验收;项目工程工验收后,及时收项目合格工程的管护移交负责项目建后工程设施的运行管护和耕地管护利用等工作,有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防止耕地撂荒,杜绝耕地非粮化、非农化

XX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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