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日期: 2025-10-27
字体: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长寿区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一、承担全区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长寿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三、负责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四、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五、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