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长寿区区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结合我委职能职责,现将区商务委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内容公布如下:
1. 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2. 负责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绿色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3. 负责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对未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检测的储油库和加油站,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负责全区加油站配套柴油车尿素加注点的布设。
4. 牵头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
5.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联系电话:4025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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