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
公 告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下车辆(详见附件)已不具备网约车车辆运营资格,我委将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附件:1.连续超过180日无运营订单记录的车辆
2.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的车辆
3.已达到报废或退出标准的车辆
4.行驶证初始登记之日起已达8年的车辆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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