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的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的公告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 号)、《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 号)等文件精神,对2025年长寿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中止协议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代码 |
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机构地址 |
1 |
H50011507947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村卫生室 |
医疗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菩提村道班 |
2 |
H50011516880 |
长寿区周科力诊所 |
医疗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西3路1号16栋附38.39.40号 |
3 |
H50011518373 |
长寿区青佑中医诊所 |
医疗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一路3号附30号 |
4 |
P50011504016 |
重庆市长寿区福盛堂药房 |
药店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西三路862号 |
重庆市长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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