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75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长寿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寿农发〔2022〕75号)要求,扎实推进长寿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开展,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 在重庆市区域内的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或农机)回收、拆解业务;
2. 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所必需的设备;
4. 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300㎡。
5. 对承担过汽车、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若经营管理规范、达到规定资质要求,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在履行规定程序后优先确定为农机回收企业。
二、申报企业提交材料
1.《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汽车或者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承诺书(附件2);
5. 拆解设备、场地、人员佐证资料。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现场或邮寄至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技术科研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服务站(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18号),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
2. 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联系人:彭雪雪,联系电话: 40403054,13368319527,联系邮箱:30875023@qq.com)
附件1
长寿区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格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类型 ( ) | ||
A.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B.农机合作社 | |
C.原二级及以上农机维修点 | D其他: | |
实地核实情况:
经审核,认定你单位具备农机报废回收/农机报废回收拆解能力。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章) 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说明:本申请表一式三份:农机回收单位、长寿区农业农村委、长寿区商务委各一份。 随本表附上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拆解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材料。 |
附件2
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
承 诺 书
本企业已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回收、拆解或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所必需的设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经营面积达 平方米;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依法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特此承诺。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