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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关于工业行业创建2023年区级节水型企业的通知

日期:2023-07-10

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高新区管委会,重点用水工业企业:

为切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节水先进企业对全区工业行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改造和对标达标,全面提升企业用水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要求,现将我区工业行业创建2023年节水型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区钢铁、化工、食品发酵等重点用水行业3家工业企业(附件1)。

二、创建内容

(一)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取(用)水定额指标和标准,按照定额指标选择适合的用水工艺和技术,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向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三)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依据《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配备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节水统计制度。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以及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建立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

(四)推进节水技术进步。积极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实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五)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冷凝水、冷却水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回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

三、创建标准

申请创建节水型企业的工业企业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工艺及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达到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见附件2),基本要求为否决项,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不得申报节水型企业;

(三)节水型企业管理考核指标(见附件3),考核得分在48分以上(含48分,满分60分);

(四)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见附件4),有具体标准的行业产品按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按照行业产品取用水定额先进值执行。

四、创建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按照《重庆市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开展自评,对照申报条件、管理考核指标等评价标准,综合得分达到48分以上的企业向我委申请创建区级节水型企业。申请企业报送节水型企业创建申报书(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格式要求见附件5)。

(二)区级审核。区经信委会同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开展现场复核。对复核评分达到48分以上的企业命名为区级节水型企业并予以发布。创建申报资料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委节能环资科(区政府行政中心联建楼33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是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考核内容,是考核工业企业综合效益的重要指标,请经开区经济运行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和督促重点用水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

(二)落实政策。区经信委会同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申报市级或国家级节能节水技术改造等财政资金项目,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组织实施节水示范工程,优先保障节水型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需求。

(三)总结推广。区经信委会同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定期通报全区节水型企业创建情况,适时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经验交流会,组织相关企业向水效领跑者企业学习,积极支持我区水效领跑者企业申报国家级节水标杆企业、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组织企业开展用水对标达标活动,不断提升工业行业用水效率和管理水平。


区经信委联系人:杜万林、余铜,电话:40409125,电子邮箱:csjxwqfk@163.com。

区水利局联系人:唐菊,电话: 40460481,电子邮箱:270513682@qq.com。


附件:1.长寿区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名录

       2.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要求

       3.节水型企业管理考核指标

       4.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

       5.重庆市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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