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长寿区农产品(晚熟柑橘)产地 集配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供销社企业: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2年农村三社融合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长财农〔2022〕38号)精神,现就申报长寿区双龙镇农产品(晚熟柑橘)产地集配中心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长寿区供销合作社控(参)股的基层社、社有企业,区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34%,并为第一大股东。且申报主体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项目净资产收益不低于1%。
(二)主体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运行良好;
3.有足额自筹配套资金能力,项目执行力强;
4.具备项目实施的条件;
5.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农民资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以前年度获得财政补助但项目未完成或未验收的经营主体不纳入申报范围。
7.同一业主的相同项目不重复申报财政补助项目。
8.纳入征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时人名单、行政处罚(www.creditchina.gov.cn)等名单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对象。
二、项目数量
纳入2022年市级服务业发展(新网工程)资金项目1个。
三、建设内容
(一)场地房屋。分拣、仓储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60㎡。
(二)设备设施。建设满足项目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农产品冷库(不少于200立方)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
(三)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
四、资金补助环节
资金补助主要支持业务用房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建设环节。
五、补助标准要求
(一)资金来源: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二)补助标准。40万元。
(三)自筹资金。自筹资金配套不低于补助资金金额。
(四)投入形式。以投资形式(股权化)投入项目建设。
(五)投入收益。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次月为投资收益计算基准月,项目业主存续间按年不低于补助资金的6%作为投资主体年固定收益。收益用于供销事业再发展。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报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主体,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所在地镇(街)政府初审,在《项目申报意见》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区供销社。
2.区供销社经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对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资金及建设任务文件。
七、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报告形式)。
(二)项目申报表。2022年新网工程区级专项资金申报表。
(三)项目清单。项目内容建设明细清单。
(四)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包括项目地点、场地落实情况等);主要内容和特色;项目的最终目标和任务;建设进度安排;项目推进管理措施;项目绩效目标(当年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用户满意度等);资金投入概算;组织保障措施(包括自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
(五)财务报表。申报主体截止2022年7月份的财务报表。
(六)证照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七)入股证明。区供销社入股证明材料(工商查询原件)。
(八)相关材料。项目建设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协议、合同、照片等资料。
(九)承诺书。对申报主体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十)加盖公章。申报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八、补助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完成,资料齐备,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投资专项审计和验收合格后,项目补助资金按程序通过区供销社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投资形式(股权化)拨付到项目主体账户。
九、项目管理与监督
(一)申报实施。严格按申报通知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严格按任务下达计划通知、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财务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真实反映实施情况。
(三)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区供销社和项目所在镇(街)政府的监督检查。
十、相关要求
(一)填报要求。按照本申报通知要求申报,不得代编代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请认真准确填报编制,《资金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改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二)装订要求。项目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文本装订顺序为:1.封面(浅绿色);2.目录;3.申报文件(报告);4.项目申报意见表;5.资金申报表;6.项目清单明细;7.项目实施方案;8.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9.财务报表(2022年7月);10.入股证明(市场监管局打印);11.证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12.其他相关材料等。
(三)报送方式。申报项目文本纸质件2份和电子文档。
(四)报送地点。区供销社业务发展科(黄桷路4号)。
(五)报送时间。2022年9月28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时间标准。电子公文以上传时间为准。逾期(电子收文时间)或未按要求报项目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文件下载。本通知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联系人:冯琴,电话:13594865056,QQ:290879489。
附件:1.项目申报文本封面格式;
2.项目申报意见表;
3.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新网工程)申报表;
4.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重庆市长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