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恢复长寿区跨省团队旅游等旅行社业务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恢复长寿区跨省团队旅游等旅行社业务的通知
各旅行社、各在长旅行社门店、各涉旅企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关于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48号)和市文化旅游委《关于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渝文旅发〔2022〕97号)文件要求,鉴于目前长寿区所有高、中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长寿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
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动态,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不得组织前往出现新冠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团队游客返渝返长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等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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