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有机肥销售补贴复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有机肥销售补贴复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寿区有机肥推广使用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0〕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有机肥销售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间,如有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8月4日
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40400014
区农业农村委:40405618
通讯地址:长寿区青龙岭2号
附表:2021年11月—2022年4月有机肥销售补贴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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