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长财行发〔2026〕62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长寿区财政局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40580197;
区财政局:023-40280141;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长寿区民兴路103号长寿区财政局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委):
根据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6〕21号)文件,现将长寿区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下达你单位。
请你单位请及时将项目详细实施计划报我单位备案,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公示及资金监管,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抓紧组织实施,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发挥好资金效益。
年终列报功能科目“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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