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长寿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185号)要求,长寿区纪委监委、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程序,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我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见附件1、2)。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长寿区纪委监委,电话:02340661215,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行政中心南楼618室,邮编:401220。
联系单位: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电话:02340259961,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412室,邮编:401220。
附件:1.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2.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纪委机关
重庆市长寿区监察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长寿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共有工作人员4名,近几年多名干部多次被长寿区委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表扬、嘉奖。该室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工作中,查办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侵害群众利益、医疗卫生等问题线索58条,立案审查调查10件12人,采取留置措施6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690余万元。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265个,追回问题资金399.87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5个。
附件2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樊晓君,男,汉族,四川简阳人,大学,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长寿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该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善于斗争;真抓实干、善作善为,切实推动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征地、医保、教育等民生实事专项整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牵头制定《长寿区政治生态评价办法(试行)》,开发长寿区政治生态评价智慧系统,创新推出“码上监督”“背包巡察”“码上巡察”“巡察轻骑兵”等相关举措,多次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
顾执一,男,回族,河南南阳人,研究生,200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长寿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该同志立场坚定,踏实敬业,业务能力突出,先后参与处置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6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5人,主办或参与留置5件、处理6人,其中作为审调组组长牵头处理交通系统李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在抽调参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管干部案件办理期间,表现出色,得到专案组领导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