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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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寿府办发〔2018〕64号

 

区级有关部门,在长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进筹建设立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各类金融主体,加大力度吸引内外资金融机构法人及区域性总部、专营机构落户长寿。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区内增设网点,在不低于评估价格情况下,可直接租赁国有闲置资产开办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新设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中介服务机构10家。

(二)增强法人金融机构经营实力。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再贷款能力,提高支农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农业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提升担保能力。提升担保公司增信作用,建立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

(三)推动金融和产业深度融合。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构建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分段投资体系。推进区属国资公司实施资本运作,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创投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风险、产业、并购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到2020年,基金管理规模力争达到20亿人民币。

二、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助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一)进一步增强信贷投放的有效性。科学制定《信贷投放指引》,鼓励银行加大对区内支柱产业以及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态环保、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到2020年,累计新增中小微企业信贷投入130亿元。

(二)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引导各金融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摸清企业融资需求,深入开展“银政企保”对接活动,通过银企对接会、金融宣传周、融资调度会等方式定期开展产业金融供需信息沟通、新产品推广,搭建金融服务信息平台。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对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在产品、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积极开展收回再贷、展期续贷,扩大续贷业务范围,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改善资金需求时间错配。保持企业融资规模,避免单方面抽贷、断贷、停贷,缓释企业信贷风险。实现“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切实帮助有资金需求的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三)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服务效率。围绕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工业园区等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引导银行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采取提高直接抵押率等多种形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继续开展“助保贷”等产品,推动专利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更多供应链、大企业和政府采购主体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高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银行缩短转贷时长,提升转贷效率,帮助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开展续贷,降低资金周转成本。引导金融机构改造服务的制度、流程、产品、渠道,切实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深入推动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涉农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加快金融科技应用,探索开发适合农村、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确保涉农信贷稳定持续增长。加快村镇金融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完善农村资产交易平台,盘活资源资产,为产权抵押贷款提供支持。到2020年,力争累计新增涉农贷款5亿元。

(五)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到境内外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以上市募资、资产重组、定向增发、引入基金投资等方式补充和稳定资本来源,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资本实力。用好用活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关于企业赴境外上市的支持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按照培育一批、备案一批、申报一批的工作机制,推动重点培育企业上市进程。到2020年,力争新增重点上市企业培育10家,新增挂牌上市企业10家。

(六)推动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推动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发行企业债、私募债、公司债。重点推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孵化等专项企业债发行,鼓励企业采用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创新型债券方式融资。到2020年,累计新增各类债券融资达到50亿元人民币。

(七)进一步推动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长寿区保险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各类保险公司积极创新保险品种,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继续做好血橙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土地流转保证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一批涉农政策保险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资源要素保证保险,为实体经济稳定运行提供风险保障。发挥保险增信作用,持续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完善“政银保”模式运行机制,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保险增信服务。鼓励商业保险积极融入产业发展过程,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吸引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扎实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一)完善金融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涉农贷款贴息、涉农保险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各项奖励政策。出台财税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招商引资力度。探索建立政银担风险补偿和奖补机制。

(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和社会秩序稳定。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建设,通过采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示信息抽查,加大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联合惩处力度,联合行政、法律、金融、舆论监督等综合手段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采取相应措施。依法追究对恶意逃废债务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三)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立金融风险处置预案。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进金融风险应急响应机制。按“稳信贷、稳预期”的要求,对产能过剩行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稳妥推进企业“去产能、去杠杆”,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推进银行业联合授信管理制度建设,对过度授信、多头授信的高杠杆企业,探索建立限制企业过度融资的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授信额度,逐步减少存量过度授信,主动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措施有力实施

(一)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金融系统的领导,发挥国有金融企业中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区属金融机构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党委在经营管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关系。加强党委成员及广大党员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深入推进金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储备一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力量,对其进行重点培养、选拔、使用。

(二)建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多层次协调机制。成立以分管金融工作的区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国资金融办、区商务委、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工商分局、人行长寿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资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完善现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功能,实行信息共享,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面的数据、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的统计报送。

(三)完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业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将信贷投放、保险深度等纳入考评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引导性和延续性,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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