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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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寿府办发〔2020〕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十八届90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重庆市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措施,切实解决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区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显著改善,进入考核组先进行列。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重点针对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财产登记、纳税、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及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19个重要方面,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坚决

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落地见效,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工作持续优化。

(二)强化考核评价。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要求,优化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考核中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落实所承担任务的具体措施。区政府办公室要通过窗口督导、明察暗访、约谈访谈等方式,加强日常跟踪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宣传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向全社会传递政策意图。加大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力度,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展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成效。

本方案自2020年2月15日开始实施。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重庆市长寿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主要举措及责任分工

 

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开办企业

1.精简企业开办流程

(1)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实现全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2)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2.压减企业开办耗时

营业执照设立(开业)登记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3.降低开办企业费用

(1)严格按照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收取企业登记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或者变相提供“清单”之外材料。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

(2)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实行免费办理。

(3)降低印章刻制费用。

4.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

(1)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人行长寿支行

(2)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发票推行力度。

(3)推行企业开办“容缺受理”,非主要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可先行受理,待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后颁发营业执照。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4)统一企业开办服务标准、申办材料,制作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5)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实现企业开户预约制。

二、办理建筑许可

5.精简办理建筑许可流程

(1)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一批审批事项,将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等一批审批事项整合,将园林绿地指标审查等一批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管局

(2)对长寿经开区、长寿高新区等特定区域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一批事项实行区域评价,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一批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承接建设项目(除特殊项目外)用地预审、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等市级部门下放的事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调整到施工许可前完成。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办理建筑许可

6.压减办理建筑许可耗时

(1)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3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开工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

(2)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

7.降低办理建筑许可费用

(1)全面清理办理施工许可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

区住房城乡建委

 

(2)拓展在线支付渠道。积极对接市级部门,2019年底前开展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与财政非税系统和第三方支付融合系统,搭建统一的在线支付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办事、缴费“一站式”服务。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3)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尽快推进应用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做好入驻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信用评定,并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全网公示,实行服务时限、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三承诺”管理,构建规范透明的中介服务收费体系。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优化建筑质量控制指数

(1)构建多维度评价体系,加强效能监管。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2)依托“信用重庆”,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形成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招标代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9.提高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系统整合协调涉及相关部门的各类空间规划,建立覆盖全区域的“三级”(区、镇、村)、“三类”(法定规划、专项规划、专业规划)规划体系。2020年底前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各部门规划信息共享、规划编制协同等业务功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一张蓝图”上生成审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

(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制定大厅建设指导标准和“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统一设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综合窗口,事项分阶段纳入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出件和咨询,2022年底前实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审批服务部门

三、获得电力

10.精简获得电力流程

分别压减高、低压客户办电环节至4个(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和装表接电)、3个(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和装表接电),对不涉及外部工程、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项目,取消“外部工程实施”,进一步压减环节至3个、2个。

区经济信息委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三、获得电力

11.压减获得电力耗时

(1)压缩办理时限。将高压客户在供电企业的办电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低压非居民客户在供电企业的办电时限控制在4个工作日以内。

区经济信息委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2)明确审批时限。按照“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压减涉电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时限。对低压供电非居民客户用地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10千伏供电非居民客户,加强外线工程前期审核和协调,简化规划许可程序,在正式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划许可,情况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不含古树名木移植)等行政审批事项2个工作日内办结。

区经济信息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12.降低获得电力费用

(1)将城镇地区分散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放宽至160千伏安并延伸投资至客户用电地址,深化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专项服务。

区发展改革委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2)对长寿经开区10千伏工业企业项目和全区的电能替代项目接入工程投资到用地红线,节省用户建设成本。

区发展改革委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3)严厉打击电力设计、安装、施工领域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13.优化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

(1)全面实施“不停电作业”。持续减少年均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开展停电故障主动研判,城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6%,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1%。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2)提前公布电价信息。以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布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

区发展改革委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14.降低电力价格

(1)降低用电价格。严格执行我市电价规定,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的要求传导到终端客户。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2)降低购电成本。积极配合市级安排,充分利用川渝输电通道,增购市外低价电,将价差收益传导至终端客户。

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15.提高获得电力便利度

(1)推广互联网办电渠道。不断提高客户线上办电比例,2020年底前实现客户常用业务全天候办理,“一次都不跑”,切实提升办理便利度。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2)实现客户信息共享。推进公用事业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集成,在电力客户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时主动介入、提前开展咨询服务,

国网长寿电力公司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四、获得用水

16.精简获得用水流程

可通过供水热线电话、网上营业厅、手机APP、现场等多种方式申请用水,实现1个工作日内约定踏勘现场时间和收取申请材料。

区城市管理局

 

17.压减获得用水耗时

2020年底前实现水表口径DN100以下的用水接入办理时间由12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水表口径DN40以下且不涉及行政审批的,4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水表口径DN100以下或者涉及行政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装表通水。

区城市管理局

区公安局、相关供水企业

四、获得用水

18.降低获得用水费用

(1)对使用水表口径在DN100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外资工商企业实行免收水表安装费。

区城市管理局

相关供水企业

(2)严厉打击用水设计、安装、施工领域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

相关供水企业

五、获得用气

19.精简获得用气流程

将获得用气流程由9个减少为客户提出用气需求并商议用气方案、委托设计、设计审查备案、委托施工、竣工验收及通气5个阶段。

区经济信息委

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供气企业

20.压减获得用气耗时

2021年底前用气总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至14个工作日,其中,客户提出用气需求至与供气企业商议用气方案不超过5个工作日,设计审查备案不超过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不超过5个工作日,通气不超过3个工作日。

区经济信息委

区城市管理局、相关供气企业

21.降低获得用气费用

(1)建立天然气设计、安装市场公告制度,定期公告、更新企业资质、收费、信用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选择权。

区经济信息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2)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22.降低用气价格

(1)统筹指导经开区八颗片区售电侧改革工作,编制完成液化天然气(LNG)布点规划,积极推进LNG加注站、调峰站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经开区运行局、经开区集团公司

(2)加大液化天然气生产、储气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区经济信息委

经开区运行局、经开区集团公司

六、获得网络

23.精简获得网络流程

(1)客户通过实名认证后即可在实体营业网点办理常规业务;客户通过服务热线人工或自助服务、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输入账号、密码能办理部分业务。

区经济信息委

 

(2)电信业务经营者对资费套餐进行“清单式”公示,用户可以自主选择资费套餐。

区经济信息委

24.压减获得网络耗时

(1)严格执行获得网络耗时对外服务承诺,用户也可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约定有关的业务受理、开通、故障处理时限。

区经济信息委

 

(2)用户申请安装电信终端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

25.降低获得网络费用

(1)实现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移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以上。

区经济信息委

 

(2)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

26.提高获得网络便利度

(1)提升学校、商场等流量热点区域以及覆盖薄弱地区4G网络覆盖率至96%以上。

区经济信息委

 

(2)推动城市区域部署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实现光纤接入端口占比达到92%以上。

(3)实现“异地销户”业务办理。

(4)推动5G网络覆盖,实现5G规模商用,新增5G商用站点33个。

(5)除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确禁止转网的用户外,实现“携号转网”。

七、登记财产

27.精简登记财产流程

(1)继续优化流程和人员设置,在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基础上,提高内转效率,为进一步精简要件和压缩时限打下基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

(2)精简登记申请材料。2020年底前精简各类文书表格,对过时条款进行调整或删除,根据市级登记系统的完善程度,及时调整收取要件的内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大数据发展局

28.压减登记财产耗时

将初始登记业务也压缩至3个工作日。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9.降低登记财产费用

(1)对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更正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每件550元减至80元。

30.优化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优化使用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1.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

(1)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0年底前将不动产登记微信平台升级,实现预约、查询、缴费等功能。按照市级要求,推行不动产登记“全渝通办”。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人行长寿支行

(2)按市级安排开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工作。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交相关登记申请材料。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人行长寿支行

(3)降低材料获取难度。对在不动产登记中难以获取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人可以书面承诺方式替代。按照市级部署,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结果的互信互认,各相关部门经“渝快办”中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验真比对一致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盖章的查询结果或相关证明材料。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

八、纳税

32.减少纳税次数

(1)推进集成申报。引导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办税渠道,推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的集成申报。

区税务局

 

(2)加快推广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在线办理等便民利民措施,向全部缴存单位提供缴存业务在线办理服务。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3.压减纳税时间

(1)房产交易涉税业务“一窗式”办理。按照市级部署,推动房产、土地、婚姻登记、人口信息数据共享,实现“一窗式”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业务。

区税务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

(2)压缩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拓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在线办理覆盖面,推行个人开户、专户转移、封存启封、基数调整、汇补缴等缴存业务在线办理,大力压缩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纳税

(3)构建智能化电子税务局。实施办税服务厅扩容改造项目,构建智能化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办税平台。

区税务局

 

34.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区财政局

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5.优化报税后流程指数

(1)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申报、预缴、汇算清缴数据进行网上更正和补缴相应税款。

区税务局

人行长寿支行、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2)推行全程电子退税。推进退税电子化,实现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有效缩减退库办理时间。

区税务局、人行长寿支行

 

九、办理破产

36.降低收回债务所需的成本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最高院的相关要求,积极解决企业破产相关的必要费用。

区财政局、区法院、区司法局

区税务局

37.提高债权人回收率

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府院协调会议常态化、规范化。

区法院、区政府办公室

人行长寿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38.优化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1)加强破产审判力量配备,组建相对固定的破产合议庭。

区法院

区委编办

(2)推进庭外商业谈判机制,促进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重组方案。

区法院

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十、获得信贷

39.优化合法权利度指数

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引导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

人行长寿支行、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区法院

40.优化信用信息深度指数

(1)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建设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归集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信息,为公共信用、金融授信提供参考。

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发展改革委

(2)优化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设专人在征信查询室为企业提供查询服务

人行长寿支行

(3)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人行长寿支行

41.扩大银行征信系统覆盖面

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征信系统基本覆盖全辖区所有持牌金融机构,在群众查询需求较大的区域增设代理点,优化自助查询网点布局。

人行长寿支行

区财政局

42.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创新服务产品和方式,推进企业对接,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金融机构服务精准性,促进财政金融融合发展,继续推进政银担、助保贷、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等措施,缓解企业融资困境。

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人行长寿支行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

43.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分梯队的挂牌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强企业上市前期培育辅导,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及时兑付财税奖励,缓解企业压力。

区财政局

 

十二、执行合同

44.压减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

(1)深入推进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应用,提升办案效率。

区法院

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国资委

(2)严格执行市高法院审限、加强审判时间节点和流程管理的规定。

(3)加快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搭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工作平台,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机关等第三方组织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4)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落实重庆法院网上易审、易诉、易解、易达四大平台应用。

(5)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和市高法院“点对点”系统,加大网络财产查控力度。

(6)运用人民法院网络司法评估拍卖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

(7)深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加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关于基本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意见》要求;用好长寿区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将更多失信名单嵌入该系统;突出强制措施,加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打击力度,在拘留、罚款上寻求更多突破。

(8)支持律师持律师调查令收集证据,降低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45.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费用

开展诉讼费减、免、缓工作,依法降低商事案件诉讼成本。

区法院

区财政局

46.优化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1)加强商事审判团队建设,设立商事审判办案小组。持续加强商事审判合议庭建设。

区法院

 

(2)优化审判管理和诉讼程序。强化速裁团队建设,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开展跨区域立案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积极引入公证等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工作。

区法院

 

(3)健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保险行业协会的沟通配合;建立金融借款等商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联席会议,提高简单商事纠纷诉讼效率。

区法院

区司法局、区国资委

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

47.提升聘用审查效率

提升审批便捷程度,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审批实行企业“只跑一次路”。进一步落实审批标准化,申请材料简化公开、办理过程透明可查。进一步提升审批备案效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审批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特殊工时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企业集体合同备案审查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

区人力社保局

 

48.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

督促企业落实职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察及专项检查,及时处理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切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通过日常接访、举报投诉、主动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快立、快查、快结,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得当、反馈及时,案卷归档规范、有序,确保办结率100%。严格依法进行特殊工时审批,加强对已审批企业的动态监管。

区人力社保局

 

49.妥善做好裁员工作

指导企业规范裁员程序、范围、被裁减人员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保障被裁减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区人力社保局

 

50.严格执行经济性裁员成本规定

(1)保障被裁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对裁员程序、范围、被裁减人员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进行规范,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查处,以保障被裁减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区人力社保局

 

(2)强化裁员纠纷调解。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高企业预防化解劳动纠纷的能力;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将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贯穿案件全过程;对涉及经济性裁员等可能引发群体争议的案件,积极引导调解,开辟案件办理“快速通道”,做到“快立、快办、快结”。

区人力社保局

 

51.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

(1)及时处置化解劳资纠纷。完善《重庆市长寿区农民工工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因用人单位裁员引发的群体纠纷及时处置。

区人力社保局

 

(2)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对创建后劳动关系结果进行跟踪,持续扩大示范的效益,让企业在创建中、创建后都能够持续地提升,确保创建一个、打牢一个、推广一个。

区人力社保局

 

(3)提升劳动力培训质量。加强劳动力市场用工指导和培训,对全区重点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按照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培训全程监管、培训实名制动态监管,加强开班申请、过程监管、补贴审核风险点防控,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运行。开展职业培训6000人次。

区人力社保局

 

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

(4)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就业经办服务逐步实行“全渝通办”。落实各项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推动城乡劳动者享受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促进市外来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帮助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就业政策网上申报,网上经办,申领补贴“不跑路”。

区人力社保局

 

十四、政府采购

52.完善电子采购平台

(1)全面推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云平台操作水平。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推行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2021年底前实现公开招标项目以电子招投标方式为主组织实施。

53.优化采购流程

(1)通过完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APP功能,精简业务环节,优化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流程。

区财政局

 

(2)取消中小企业证明材料,优化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流程。

54.规范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

(1)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业务员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依法及时确定采购结果,严格按照采购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

区财政局

人行长寿支行

(2)建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网上申报平台,方便企业直接通过线上申请方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

55.强化合同管理

联通政府采购内外网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备案一体化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

区财政局

 

56.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

(1)督促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不得无故拖延、附加额外条件。

区财政局

 

(2)督促采购人按照项目进度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欠资金。

(3)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严肃处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十五、招标投标

57.大力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

(1)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升级完善招标投标电子系统并按全市统一部署尽快投用。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推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提高电子交易比例,按全市统一部署逐步实现招标投标项目交易、监督、信息发布全流程电子化。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8.严格投标和履约担保管理

(1)投标保证金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管。升级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实现从任意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提升退还保证金效率,招标人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实行当日办结。

59.保证市内外企业公平竞争

按全市统一安排及时推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实现招标文件对市内外企业公平对待,在资格条件、废标条款、评标办法、定标条件、合同条款等设置上一视同仁。

区发展改革委

 

60.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

执行市级《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受理、调查、处理流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区发展改革委

区司法局

十六、政务服务

61.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1)强化“渝快办”品牌的宣传,推广使用。依托“渝快办”平台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事项接入范围和服务渠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2)实现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全覆盖。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流程、材料等要求,对我区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行动态管理。推动依申请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6类行政权力网上办理,实现应上尽上。

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政府政务公开办

(3)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比例。推动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区级70%以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办。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推动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事项跨部门协同审批,大幅提升办理效率。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62.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1)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形成以跨部门综合窗口服务为主、部门专窗服务为辅的综合服务模式,提高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比例。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实体大厅比例达80%以上,区、街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比例达80%以上。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2)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网上直办、异地可办。推进政务服务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四端同步”服务,实现各层级各部门数据动态同步。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政府政务公开办

(3)强化服务能力支撑。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身份认证、公共支付、物流配送、信用体系功能,应用电子证照库,实现政府部门签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批文、鉴定报告、证明材料等统一编目管理和规范采集入库,推进“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在线核验、在线打印”,逐步实现政府类证照、批文、证明等材料全方位在线互认共享。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区大数据发展局

63.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1)打造利企便民“政策直通车”。依托“渝快办”平台,建立“政策直通车”,分类提供政策文件和权威解读,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全景展示、精准推送、“一站式”发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2)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拓宽评价渠道,建立差评复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倒逼政务服务部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区政府督查科

 

十六、政务服务

(3)依托市政府“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整合我区各类公共服务渠道,实现“一号对外、统一分派、资源共享、归口办理、统一监管”,提供“一站式”问政咨询服务。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64.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1)应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内容统一规范、系统深度融合、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运维统一监控、安全协调联动。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

(2)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制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统一数据标准、接口,推动部门间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基本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及网络核验的、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提交。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3)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防护机制。

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委网信办

十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65.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实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2件;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达到1100件。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

区科技局

(2)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实现12家企业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

区市场监管局

 

(3)开展技术创新专利导航。开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推动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大数据信息指导技术研发、风险规避、产品营销等全链条。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区经济信息委

(4)加大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品牌培育力度。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加大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才专题培训。开展长寿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66.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实施社会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提升计划,普法人数达3000人次。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67.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1)建设长寿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平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西部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长寿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智能管家平台。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

(2)落实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政策,帮助长寿区企业知识产权融资。

十八、市场监管

68.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

(1)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全流程整合。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

(2)运用全市统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工作平台。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结果公示率100%。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司法局

(3)探索市场主体风险预警分类监管新模式。按全市统一部署,2020年底前制定完成市场主体分类标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科学预警市场主体经营活动风险,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确保风险预警及时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十八、市场监管

69.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

(1)配合市级加快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

区市场监管局

区大数据发展局

(2)强化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积极归集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并报送市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重庆)对外进行公示。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70.提高政务诚信度

(1)建立完善政务失信记录及公务员诚信档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要求,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大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共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区发展改革委

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2)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继续开展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委托第三方,开展长寿区创建信用城市创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政府督查科、区发展改革委

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提高商务诚信度

(1)升级完善市公共信用平台功能。完成对信用长寿、长寿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实现与市级平台的对接。

区发展改革委

 

(2)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实现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对守法诚信典型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励措施,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营造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

区发展改革委

 

(3)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事项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提供虚假承诺的当事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鼓励各行业领域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区发展改革委

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

(4)推动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根据市级要求,参照执行或者出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管理制度。

区发展改革委

区司法局

72.推进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建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积极配合市级搭建“互联网+监管”系统“11223”的系统架构,实现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和风险可预警。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十九、包容普惠创新

73.提高创新创业活跃度

(1)培育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积极培育1-2家众创空间,建立稳定持续的扶持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区科技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2)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持续办好长寿“双创人物”评选、科普讲解大赛、科技活动周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区科技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

74.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时间由20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自受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区人力社保局

 

75.提高市场开放度

(1)提升招商引资吸引力。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宜商宜居的氛围;加快兑现对外资企业承诺的鼓励政策;强化各责任部门招引外资意识,调动区县、平台招引外资积极性。

区商务委

区招商投资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2)做大做强对外贸易。利用政策杠杆,稳定一批如博腾科技、川维化工、重钢股份等优秀的进出口企业,壮大一批有实力的进出口企业,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进出口企业;利用展会经济和平台服务,积极突破一批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利用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一批优质的国际服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等新业态的外贸进出口企业。

区商务委

区发展改革委、人行长寿支行、区国资委、区税务局、区经济信息委

76.提高市场开放度

(3)稳步推进对外投资合作。积极促成环松科技等汽摩企业在东南亚国家的建厂布局;加强外经政策宣传,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加强服务和联系沟通,建立“走出去”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区商务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4)完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本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77.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1)推动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优质供给。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力争2020年底公办幼儿园占比从47.5%提高到50%以上,普惠率从78.3%提高到80%以上。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升义务教育(特别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认真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加快校企合作发展,力争2020年签约企业超过50家。继续开展师德师风系列活动,选树先进典型,规范教职工常规管理和监督,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促进专业化发展。

区教委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十九、包容普惠创新

77.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2)提升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水准。持续提升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深入实施健康扶贫。

区卫生健康委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3)推进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升级一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确保实现全覆盖。加快区博物馆、雕塑馆等建设,推动文化服务提档升级。抓好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加强群众文艺创作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加快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区文化旅游委

 

(4)统筹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引导社会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完善政策支持包,争取“城企联动”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引进专业化、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培育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和企业。加快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与养老融合发展。

区民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78.优化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

(1)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四控两增”措施,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少水平。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

(2)改善水体质量。继续深入治理桃花河等不达标河流,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和升级,确保全区国家考核断面稳定达标。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3)加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引导工业企业聚集发展,加强工矿企业等对土壤环境的污染防治。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4)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利用房前屋后、路旁、水旁等空地开展农村“四旁”植树2.6万亩,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7.5%以上,2022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2%左右。大力建设城市公园、防护绿地、区域绿地,因地制宜开展立体绿化和消落带绿化。 到2020年底全区新增城市绿地15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

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

 

十九、包容普惠创新

79.优化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1)提升城市干线道路密度指数。制定道路交通差异化发展策略,打造互联互通的道路网体系。建成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层级配比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打通各类“断头路”,改造瓶颈路段和拥堵节点,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到2020年底,全区道路通车总里程将达到335.5公里,路网密度达到5.85公里/平方公里。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加快推进沿江高速长寿支线二期工程,力争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推动项目实施,形成长寿的高速东南环线。加快渝长线扩能改造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底通车。积极与市级对接配合推进渝汉高铁(沪汉渝蓉沿江高铁),力争渝汉高铁进入长寿。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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