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十六届七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复函
尹袖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工作人员涉毒记录排查工作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的提案》(第23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教委始终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净化教职工队伍,区教委全面启动幼儿园工作人员涉毒记录排查专项行动,通过全面覆盖与精准筛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涉毒风险隐患拦截在校门之外,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固的“防火墙”。
一、关于加强建章立制、强化长效长治的建议
一是健全排查工作机制。区教委已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明确将“无涉毒记录”作为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含分园、教学点)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入职的强制性准入条件和在职的持续性从业要求。新入职人员须接受专项涉毒记录排查,排查通过后方可录用;已在职人员须每学年接受一次涉毒记录复查。二是强化考核刚性约束。将涉毒记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幼儿园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财政补贴发放及负责人履职评价的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或排查不力的幼儿园,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核减财政补贴等处理。
二、关于优化排查流程、实现精准核查的建议
一是落实个人承诺。要求拟入职或在职工作人员签署《无涉毒行为承诺书》,明确告知涉毒对从业的禁止性规定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规范机构初审。幼儿园负责初步审核个人提交的材料,并通过日常观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其行为表现,对存在涉毒疑点的人员及时上报。三是建立部门联核机制。区教委牵头建立与区公安局的固定信息核查渠道,实行“幼儿园报送—教委汇总—公安核查—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流程。幼儿园将拟录用或需定期复查人员的身份信息统一报送区教委,由区教委按保密协议提请区公安局进行专项涉毒记录查询。
三、关于扩大排查范围、实现全员覆盖的建议
一是排查对象全员覆盖。排查范围涵盖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财务、行政人员、保安、保洁、食堂从业人员、校车驾驶员及随车照管人员等所有在园工作、服务的人员。特别是对保安、校车司机、后勤厨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更严格的排查要求和更密集的复查频次。二是外包人员纳入管理。对于餐饮配送、物业保洁等外包服务单位派驻幼儿园的人员,区教委已要求幼儿园在与外包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涉毒排查要求,约定派出单位负有连带责任,确保排查要求传导到位、落实到位。对未履行排查责任的外包单位,幼儿园有权终止合作,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工作人员涉毒记录排查工作制度,细化排查流程、频次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制度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将涉毒记录排查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排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家长会、教职工培训、安全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毒记录排查工作的意义和要求,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共同营造安全、健康、阳光的幼儿成长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周剑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予以反馈,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向兵;联系电话:1388318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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