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七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复函
九三学社:
贵社提交的《关于乡镇卫生院“医养中心”运营模式创新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关心我区基层卫健与养老事业,提案精准点明我区医养中心竞争力弱、运营承压、医养融合不足等现实问题,提出的客群定位、引入社会资本等举措贴合本地实际、落地性强。我区卫健委联合民政、财政部门专题研讨,结合现有建设现状,现答复如下:
一、镇医养中心建设基本情况
我区紧扣老龄化工作要求,推进镇卫生院医养中心标准化改造,长寿湖、葛兰、龙河等镇已完成基建和配套建设,手续齐全,硬件可满足托养照料、康复服务需求。长寿湖医养中心利用住院楼闲置3-5层楼,约18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80张,目前入住老人32名;葛兰镇卫生院利用门诊楼3-4层楼,约16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7张,龙河镇卫生院利用业务楼4楼,约8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0张。目前葛兰镇、龙河镇招标第三方养老机构采取合约协议模式开展医养服务,因机构评估效益欠佳目前暂无养老机构投标,暂无老年人入住。此外渡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台镇卫生院、但渡镇卫生院、邻封镇卫生院、双龙镇卫生院、石堰镇卫生院、洪湖镇卫生院均具备转型医养的基础条件。
二、针对“收费高、竞争力弱”问题:精准定位服务对象,盘活医养存量资源
您提出的“重点服务农村独居失能半失能或经济困难老人”的建议,与我们一下步调整服务定位的思路高度一致。
1.精准锚定刚需群体:将服务中心聚焦于农村高龄、空巢、失能失智、特困及居家照护困难这一最迫切需要医养服务的群体,明确公办医养中心的公益属性,有限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失能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人的入住需求。
2.充分利用卫生院现有闲置病房改造为医养结合床位,避免新建带来的巨额投入。推广“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实现“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医疗区与养老区在独立设置的前提下互联互通,大型医疗设备、检验检查等资源共享。从供给端降低服务成本,为普惠定价创造条件。
三、针对“投入支出大、运营困难”问题:创新运营机制,探索合作降本增效
您提出的“与第三方合作招募运营团队降低运营成本”的建议,与当前各地的做法不谋而合。
在不改变公办性质、不削减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将医养中心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和成熟经验的第三方养老机构,通过引入专业团队的管理模式、服务标准、采购渠道,有效降低人力、物耗等运营成本。利用卫生院闲置空间,通过租金优惠降低其进驻门槛,第三方养老机构承诺提供部分免费或低价服务,从而实现“轻资产运营、普惠性收费”。
四、针对“专业能力差、人才短缺”问题:多维引才育才,依托医共体赋能
您提出的“招募专家支援、建立人才库、校企合作、依托医共体培训”等措施,系统性强,我们将全面采纳。
1.依托区域医共体提升专业能力:依托区人民医院拓展老年医养服务,建设老年医院,向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区中医院等区级医疗机构选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护理部的骨干医师和护士,定期到医养中心开展业务查房、技能培训和质控指导。同时,建立畅通的“绿色转诊通道”,实现医养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区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无缝转介。
2.深化校企合作与人才输送:积极对接重庆医药卫生学校、化工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建立医养照护实训基地。一方面,为院校护理、康复、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充实中心服务力量;另一方面,依托院校师资开展在岗人员轮训,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3.组建专家支援与人才库:通过“银龄行动”、对口支援等渠道,招募退休医疗护理专家到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建立我区医养结合人才库,将通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实现区域内人力资源的统筹调配。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的提案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行动路线图。下一步,我委将联合民政、医保、财政等部门,统筹各部门资源,在条件成熟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改革试点,集中落地上述措施,重点在“普惠定价、公建民营、医共体赋能”三个方面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在全区推广。
此复函已经我委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欢迎继续关注我区医养事业发展!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202室(邮编:401220)
联系人:孙舒
联系电话:023-4024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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