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七次会议第180号提案的复函
刘江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点民生保障工作的建议》(第180号)收悉。经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总工会、区发改委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区政府统筹落实团体献血工作要求,向全区所有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部分驻长单位下达2026年度团体献血任务,并依据事权纳入相关民生事项考核”的建议
该建议已基本落实。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专题部署,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一系列硬举措、实办法相继落地。5月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无偿献血工作,审定年度采血计划,明确中心血库财务管理模式;5月11日、29日,区政府先后印发2026年无偿献血工作通知、成立区级无偿献血工作专班,将年度采血任务分解至19个街镇、62个区级部门及重点单位,压实层级责任,形成全域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自工作专班组建、任务分解以来,各单位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工作推进初见成效。截至5月底,全区累计采血2469人次、3666单位,位居全市第15位;较去年同期递增2.6%,名列全市18个采供血机构第4名。
关于依据事权纳入相关民生事项考核的建议,我委多次与区考核办沟通拟纳入考核事项,鉴于为基层减负相关政策要求暂未通过,但我们已依托无偿献血工作专班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并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进行工作提醒和专项调度,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二、关于“召开纪委、财政、工会、卫生等部门协调会,明确献血相关补助政策,保障献血人员获得正当的献血补助和休息”的建议
该建议已有效落实。2026年5月11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明确各街镇、各相关单位要参照《重庆市献血条例》,落实献血职工误餐、交通补贴等激励政策。我委于2025年9月,第18次党委会通过《关于无偿献血人员所在单位给予献血补贴的建议》,提出无偿献血人员误餐交通补贴标准,献200ml、300ml、400ml分别给予200、300、400元补贴,各单位可参照执行。关于献血后的休息安排,各单位可依据内部制度给予参加献血的职工当日调休或补休。此外,高校学生群体已全面落实误餐及交通补助200元/人次的保障措施。区中心血库已全面落实“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便民服务,切实提升献血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三、关于“落实财政保障,建设固定献血屋改善献血环境,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区中心血库日常开支”的建议
该建议已基本落实。在固定献血屋建设方面,2026年3月10日,我区首个标准化无偿献血屋在时代广场正式揭牌投用,填补了无固定献血场所的空白。献血屋配备智能化采血设施和舒适休息区,开放时间为每日8:00—16:00(中午不休),极大改善了市民献血环境和体验。截至2026年6月15日,该献血屋已累计接待献血842人次,采集血液1391单位,有效提升了街头献血便利度。
在血库经费保障方面,针对区中心血库挂靠区人民医院运行、2021—2025年累计账面亏损607万元的问题,经多次与区财政局协调后,于2026年5月7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7年起对区中心血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血费收入全额纳入区财政统一管理,运行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人员经费维持现有保障方式不变。这一制度安排将从根本上解决血库运行经费不足、设备更新和宣传招募困难的突出问题,确保采供血工作可持续、高质量运行。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跟踪上述措施的落实效果,不断优化献血屋便民服务、强化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全力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工作提质增效。
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217室(邮编:401220)
联系人:戴海鸥
联系电话:023-4040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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