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六次会议第16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孔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提案(第168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将党的领导贯穿物业管理全过程,多措并举提升党建引领效能。一是强化组织覆盖。推动成立物业协会党支部1个、物业企业党支部13个,实现行业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提升住宅小区治理水平。二是完善协同机制。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培育“红岩先锋物业”提升党建统领住宅小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培育“红岩先锋物业”,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居民代表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商机制,鼓励党员在
小区治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切实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二、狠抓专项整治,全面治理行业乱象
我委组织牵头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行动。一是印发《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的工作方案》,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自查,并将群众反映突出、投诉较多的小区,列为重点整治项目,实施集中整治,确保问题台账按时闭环销号。二是开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治理。制定完善公共收益缴存至物业专项维修专户规范流程,组织24个物业小区试点将公共收益缴存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目前已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70余万元。跟踪退场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移交问题,通过约谈、督办等方式,文林雅居前物业企业渝诚物业侵占的40万元公共收益已及时移交至文林雅居业委会,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三、聚焦品质提升,引领物业回归服务本位
我委组织牵头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一是聚焦物业领域“四保一服务”,练好企业“内功”,按照企业自查、联合属地抽查检查和属地全覆盖检查模式推进整治行动落实落地,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物业小区116个,发现问题60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54个,正在整改6个。二是印发《重庆市长寿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推行“三亮三即时”专项行动,我委牵头组织相关街镇、社区,不定时开展公开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物业企业实施阳光服务,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强物业企业培训。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2024年以来,区住房城乡建委和物业协会组织物业法规、安全管理、行业礼仪与客户服务等业务培训4次,培训物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达500人次。
四、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不断健全物业服务监督体系。一是加大对物业企业信息不公示、不移交资料等问题的检查力度,建立物业企业服务问题台账,督促企业整改,未按时整改的将移交执法部门,落实检查、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机制,确保所有的问题都得到整改。2025年4月1日以来,我委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开展关于质价不符、乱收费、履约不到位等问题联合监督检查15次,现场督导项目14个,研判问题线索14条,共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24人次,移交问题线索3条。二是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了定期沟通会晤、联合检查执法、执法信息常态交换工作机制。
五、推进改革创新,规范业主自治
一是通过锚定业主信息公开、问题投诉、服务评价、线上投票等需求,强化业主监督,我委牵头全面推广智慧物业平台应用。在智慧物业子系统中,公示物业服务履约、公共收益等信息,方便业主、街镇及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二是拟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监管平台。通过与政务服务、权属系统、网签系统、银行等关联业务系统集成,建立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业财一体化管理,进行维修资金“掌上”缴存、查询和投票使用,真正做到便民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吸纳您的建议,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方式完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党建引领下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袁建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纪睿琦,联系电话:4066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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