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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六次会议第32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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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平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违停宽限管理措施的建议》(第327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办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对‘违停’实行人性化管理,根据违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置”的建议。2023年3月1日,《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渝府令〔2022〕355号)正式施行,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印发了《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23〕3号,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均应按照《裁量基准》予以施行。您提到的建议《裁量基准》的规定中大部分已体现。下一步,我局会将您的建议报告上级部门,希望能得到上级部门的采纳。

二、关于您提出“处罚形式多样化,如除罚款外,可选择用“交通服务”抵扣罚款”的建议。目前,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在“交管12123”APP上处理违法时系统会自动提示选择“学法免罚”,违法处理人只需要观看30秒的交通安全教育视频,就可以免予处罚。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政委张兵同志审签。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4046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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