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六次会议第313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廖涛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长寿菩提东路设置洪湖万顺公路车辆出入口标识标牌的建议》(第31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收到您的建议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办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设置标识的必要性”的建议
经现场查勘,您所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我局交巡警支队已立即安排专人在长寿菩提东路设置了洪湖万顺公路车辆出入口标志。
二、关于您提出“具体设置建议”的建议
目前,道路的标志标线需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22)进行设置,同时我局安排专人对城区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政委张兵同志审签。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4046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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