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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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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雪艳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公立医院设备采购的建议》(第193号)已收悉。区卫生健康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谋求改进措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诚如您所言,医疗设备作为现代诊疗体系的核心支撑,是医疗机构开展精准诊疗、推进科研创新的重要基础,更是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关键要素。区卫生健康委始终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作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核心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统一,通过深化行业监管指导、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构建全周期绩效评价体系等组合举措,切实将设备管理成效转化为群众就医获得感的提升,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关于“严格采购执行过程”的建议

区卫生健康委坚持把制度执行作为采购管理的核心抓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卫发〔2024〕80号),强化采购需求合规审查,同时,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采购”原则,建立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医疗机构须于每年1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采购计划表,实施医疗设备采购分级管理制度,细化采购执行审批权限,国产类医疗设备及配件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0万元及以上、区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50万元及以上须经卫生健康委审批,其中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00万元及以上、区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0万元及以上须经卫生健康委审批及组织论证;进口类医疗设备及配件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单件采购金额10万元及以上、区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单件采购金额20万元及以上须经卫生健康委审批及组织论证,通过差异化管控兼顾临床需求与监管效能。2024年以来,审批设备采购30件次,涉及金额8162.5万元。同时,指导全区22家医疗机构建立《采购制度》《内控制度》,通过设立采购委员会并完善设备审批流程及采购方式,构建分级审批、双重管理格局。

二、关于“充分采购需求论证”的建议

全面强化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院级—区级”两级联审机制。一是健全院内论证决策流程。临床科室基于诊疗需求发起采购申请,由医学装备部组建包含临床专家、工程师、财务人员的专项评估组开展技术参数论证,形成涵盖设备性能指标、技术适配性、维护成本的技术评估报告,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进行参数合规性审查。同步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开展市场调研,收集至少3家供应商报价及售后服务方案,形成包含市场均价、质保周期、耗材成本的市场分析报告,最终通过院长办公会审核经济效益指标、党委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形成包含设备参数、限价标准、效益预测的采购方案。二是完善区级审批论证流程。医政科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施计划内采购优先审批,对医疗机构提交的“3+4”类共十项材料进行审批,包括基础申请文件(含国产/进口设备申请表、院内决策纪要及签到册)、技术论证材料(设备参数对比表、临床需求论证报告)、经济评估文件(政府采购需求书、成本效益分析、市场调研报告)、合规性文件(采购需求审查意见书、政采网公示证明),重点核查设备经济指标(单次收费≤同级均值)、技术参数先进性、预测设备使用效率及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合理性,确保设备采购需求论证到位,提交党委会终审。审批通过后,对需要论证的设备组织区内外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开展技术参数论证;论证通过后,医疗机构将审批表(采购金额≥50万或进口设备)提交区财政局进入政府采购实施阶段,最终形成“计划申报—需求论证—经济评估—技术审核—采购执行”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关于“健全监督体制机制”的建议

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开通监督举报渠道,2025年已受理办结采购类投诉5件,查处5件;已开展采购专项检查2次,涉及区医院、八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个单位23个采购项目,通报问题2次,对发现的11个问题均要求其立行立改。通过建立制度约束、能力提升、监督保障三维发力构建采购管理长效机制,修订《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办法》,细化需求论证、合同履约等,下发《清廉招采监督管理300问》工具书,组织市、区两级专题培训3场次,覆盖采购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等67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制度创新,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医疗机构《设备采购负面清单》。明确禁止设置排他性技术参数、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指定唯一品牌型号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二是行设备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涵盖设备使用率、患者满意度、科研产出等维度的考核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与医院财政补贴、设备更新预算直接挂钩,形成“采购—使用—评价—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创新探索租赁+采购融合模式。针对使用频率低且迭代周期短的高值设备,选取区级医院试点开展第三方租赁服务,降低医院投入成本,同步建立租赁设备质量追溯系统,确保医疗服务连续性,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体系。

(二)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管理效率

是全面推广“设备追溯管理体系。结合固定资产管理为每台设备赋予唯一数字身份,各设备使用科室建立设备台账,集成采购合同、使用记录、维护日志、投资收益等数据,确保设备来源可溯、状态可查、责任可究。二是探索建立区域调配共享机制。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设备调配中心,合理规划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推动辖区内医疗设备的统一调配和共享,提升设备使用效能,避免大型医疗设备重复采购及资源浪费。

(三)注重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队伍

一是高标准组建采购专家库。与涪陵、垫江等相邻区县共同组建专家库,实行“资格年审+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专家参与采购论证、技术评审、价格谈判等关键环节,配套建立专家履职档案,记录参与次数、评审质量、廉洁表现等。二是强化关键岗位轮岗机制。对采购办主任、招标专员、验收主管等高风险岗位实施“轮岗”,轮岗前开展专项审计,轮岗后进行廉洁谈话,轮岗期间实行“AB角互补”机制。

衷心感谢您的建议和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此复函已经余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望江路8号长寿区卫生健康委201室(邮编:401220)

联系人:郑  雪

联系电话:402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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