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复函
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试点设立医务室的建议》(第127号)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已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区妇幼保健院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A栋3楼婚姻登记服务大厅配套婚前检查服务,区妇幼保健院派遣了2名医务人员常驻,具备了开展应急救护相应条件。二是经与区妇幼保健院协商,由2名派驻医务人员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的应急救护,并为办事群众和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健康咨询服务。同时,区妇幼保健院将定期开展派驻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应急救护技能。三是区政务服务中心利用“政务服务大讲堂”,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和普及性培训达132人次。
二、强化物资保障
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备了1台AED除颤仪及相关医疗急救物品药品,常态化做好相应物资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
区政务服务中心在通道出入口、电梯等位置制作宣传引导标识标志,建立了相关响应机制,如遇突发状况,可快速响应。
此复函已经刘维红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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