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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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程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建议》(150号)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关注和建议。您对“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建议”非常有意义,对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为政府采购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财政局作为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将严格按照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尽职履责。对于制定更加明细的负面清单,原则上由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制定。
二、2022年3月2日市财政局发文《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2022年工作要点》(渝财办发〔2022〕10号)已明确提出“三、着力拓展政府采购清单化范围:8.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前端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列出禁止行为及具体内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划清“红线”。9.制定政府采购报告事项清单。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向财政部门报告的事项清单化,分门别类清晰展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当事人行为。10.建立历史价格清单。利用信息系统和大数据技术,分类别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历史价格清单,发掘采购价格数据价值,为预算编制、公开评审和支出标准建设等提供参考……”
又于2022年3月16发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采集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理有关数据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2号)主要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投诉情况的违法违规进行采集,为出台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也做好了前期调研。
您的提案将于近期得到落实,您如对以上协办答复有其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沟通,以便共同做好提案答复工作。
(联系人:陈坤,联系电话:40241414)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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