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378号提案办理的复函
尊敬的李红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禁塑令推动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第378号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塑料污染治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把长寿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城。
(一)周密安排,制定方案
一是严格对标对表市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实施《重庆市长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长发改发〔2020〕35号),明确了各阶段性目标,制定了严格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的66项具体任务清单,并将任务落实到区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10余个区级部门及各街镇,全区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走深走实。
二是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助推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8月2日,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长寿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长无废组〔2021〕1号),以塑料减量化、资源化为要点,倡导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回收管理,全力营造全民“无废”氛围,共同推进我区塑料污染治理。
(二)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
1. 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塑料制品批发、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禁止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依法查处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法行为;禁止销售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对市场销售的农膜加强抽检抽查;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 重点商贸领域塑料制品使用减量情况
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借助市场活力,强化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在商场、超市、书店、药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消费品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禁限塑相关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
二是区商务委督促区内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全面落实“限塑令”。各商场、超市全面使用可降解塑料袋,不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明确要求集贸市场,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必须提供可降解塑料袋,有包装的食品可以使用其它塑料袋;全区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已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餐具等产品;并将一次性塑料用品等列入我区星级饭店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名单,我区3家星级酒店、宾馆已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同时,针对各类展会活动,指导督促主办单位积极推广使用无毒无害、可循环使用的搭建材料,展会期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动绿色布展、参展常态化。
3. 邮政快递减少使用塑料包装情况
区商务委负责指导电商企业减少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使用,利用直播电商和电商培训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宣贯快递行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鼓励快递行业使用循环中转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包装;逐步推进我区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4. 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情况
一是制定《长寿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在全区公共机构正在大力推进分类工作,实现全区所有公共机构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带动形成垃圾分类新风尚。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示范作用,推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采取源头减量化措施,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等用品的措施,逐步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是在全区各商场、写字楼、小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内都设置了可回收物垃圾桶;合理配置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垃圾收集点,规范设置标识标牌;组建了专门的垃圾分类指导员、监督员队伍,督促指导垃圾分类投放,登记投放情况,配置专人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
(三)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利用处置
1. 生活垃圾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情况
一是全面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健全分类体系。在全区各商场、写字楼、小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内都设置了可回收物垃圾桶。在城区各居民小区、老旧单体楼栋配置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完成垃圾桶布点落地,完善规范分类设施标志标识,确保设施设备全部到位。在每个单元或者相邻楼栋因地制宜设置1处两分类收集点(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每个居民小区设置1-2处四分类收集点(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全区共设置分类收集点1200余个。
二是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融合网络建设。以200余个再生资源回收站为结点,划片收运,可回收物收运车辆进入各小区、写字楼、车站、港口等公共场所收售居民、物管日常收集的塑料类可回收物。
2. 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村社、院坝、学校通过赶集日、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培训,使广大农户认识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等塑料垃圾的危害性,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乱丢随弃的陋习得到很大改变,自觉回收农村塑料垃圾的良好习惯正在养成。
二是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基本原则,建立“户集、村收、镇归、区运输、区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统一运往涪陵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区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220个行政村全覆盖,覆盖94%的农村人口,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率99.4%。
3.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
2021年5月,制定并下发《长寿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印制宣传资料12000份,建成170个农药废弃物回收网点,实现涉农乡镇街道的全覆盖,建成集中收集贮存点1个,确定综合处置企业1个,基本形成“使用者交回、农药经销商回收、第三方收集贮运、专业机构处置、财政资金扶持”的农药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和运行模式。
2021年全区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94.8241万个(约36吨),其中:农药瓶类25.2949万个(容量300毫升以下15.2494万个,300毫升以上10.0455万个)、农药袋类169.5292万个(容量100克以下155.1733万个,容量100克以上14.3559万个);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21.77吨,剩余约15吨于2022年集中统一处置;全区回收率达80%以上,农民满意度85%以上。全年回收农膜553.37吨(其中:地膜50.12吨、棚膜392.59吨、肥料包装物110.66吨),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 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一是区供销社争取政策,加大对其控股的重庆兴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承建的长寿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支持力度,占地44亩,总投资4000余万元的长寿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正有序推进建设中,预计2022年即将投入使用,届时我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能力将提档升级。
二是长寿经开区顺利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终期验收工作,有效推动园区构建起天然气化工、化工新材料、副产物综合利用三条产业链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两大体系。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是强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对于具有回收价值的塑料废弃物,由居民或机关单位分类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桶,由物业清运人员自行变卖到就近的废品回收站,实现资源化利用。对于被污染的塑料废弃物,作为其它垃圾由物业清运人员转运到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集团统一运至涪陵焚烧发电,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1. 加强替代塑料产品宣传及推广
区供销社争取区级财政资金12万元,推广加厚和可降解地膜500亩,覆盖5个街镇、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少了农膜残留,为引导农户进一步了解全生物降解地膜,并自觉购买使用起到了示范作用。联合西南大学环资学院、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农业农村委举办了“长寿区可降解地膜田野实验”,旨在对可降解生物地膜进一步示范推广应用,为来年加大可降解地膜的推广提有效的实验基础。通过增加经销商激励机制,提高经销商回收包装废弃物积极性,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 有效推进限塑令宣传和执法工作
一是区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禁限塑令的宣传,落实政策法规相关要求,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抽检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类产品26批次,其中塑料购物袋6批次,1批次不合格,已进入后处理程序。
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再次对我区涉及废塑料再生利用的11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排查,并梳理了问题清单,不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加强对塑料再生利用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大医疗废物、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城管局借助“六五环境日”,充分展示我区垃圾分类亮点、成效,发放宣传资料,向来往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的理念、分类知识,进一步深化广大群众对垃圾分类、限塑令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区文化旅游委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旅游官网等平台,线下集中开展文化旅游企业走访,大力普及文化旅游行业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知识。2021年以来,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A级景区、星级酒店、书店15家次。重点加大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书店等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查涉及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的违规经营行为。召开辖区A级景区、星级饭店、书店等重点行业监管会,要求各单位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把控经营范围,从源头上杜绝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酒店塑料用品的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进一步加速推进。按照国家和市级总体部署,我区综合防治体系还未全面健全,加之塑料污染治理呈现多源、复合、面广、持久的复杂情况,目前还存在底数不清,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监管难等问题,全面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方面,国内可降解塑料技术虽然取得突破,但相关产品的物理特性和生产成本都与传统塑料袋有较大差距,在小商店、集贸市场及外卖等众多领域短期内仍难以实现完全替代。
三是民众环保意识较薄弱,在垃圾分类方面,还存在群众分类意识薄弱,垃圾投放旧习难改,群众参与积极性较低,仅靠政府力量难以在短期内纠正群众旧习。在农膜及农药废弃物回收方面,农户环保意识不强,就地焚烧、掩埋或丢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四是在宣传和执法监管方面,“白色污染”涉及面广、主体多,监管对象“小散多”,执法难度大、成本高。为此,还需要全面加大宣传引导,完善政策法规,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企业自觉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不折不扣统筹抓好《长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任务推进落实。细化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进一步夯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塑料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抓好落实。
二是大力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逐步建立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强化部门联动,对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坚决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四是进一步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减少二次包装。利用报纸、微博、微信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行业协会、公益组织、企业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服务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此复函已经局长罗小玲审签,对办理结果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或直接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更好地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联系人:刘云良,电话:13996371001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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