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办理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九次会议第056号建议的答复函

日期:2026-07-08


汪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停止提取教师超额绩效的建议》(第05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为切实发挥工资政策激励导向作用,精准明晰绩效工资功能定位,区教委重视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机制,持续激发教师队伍干事内生动力。

一、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相关规定,以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寿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区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三)的通知》(长寿人社发〔20212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和超额绩效实行总量管理、自主分配。自绩效工资实行以来,各学校(单位)都明确制定了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的考核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进行分配。

二、贯彻落实情况

区教委20251月起,从每名教师全年超额绩效总量中统筹15000元,根据学校办学业绩进行考核分配,学校制定教职工考核办法进行发放,以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区教委统筹部分超额绩效工资,将学校按非义教学校、城区小学、中心校、初中学校、农村高完中、城区高完中等六个类别进行分类考核,此举便于横向比较同类型学校办学成效,有利于调动学校和教师工作积极性。

长寿华师学校系区政府与华大教育集团合作办学,根据合作办学协议,该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华大教育集团制定方案考核分配。

鉴于各校分配方案尚未形成,目前区教委已将20242025学年度18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20259月—20262月统筹部分下发到各校,各校已足额兑现给教师本人。

三、下一步打算

区教委将结合全区教育发展实际与各校办学差异,畅通教师意见反馈渠道,进一步优化统筹分配考核细则,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更好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导向。同时规范绩效资金拨付、发放全流程管理,保障绩效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切实维护广大教师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师从教积极性。

诚挚感谢您对长寿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周剑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予以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6626

(联系人:车凤,联系电话:189832621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