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九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孔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桃花小学但渡教学点资源配置保障适龄儿童“上好学”的建议》(第01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区教委高度重视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网点布局与资源配置,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就近享有优质义务教育。
一、2025年网点布局调整和目前现状
根据《关于长寿区2025年镇街学校网点布局调整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5〕29号)、《关于同意撤销重庆市长寿区但渡九年制学校、重庆市长寿区凤城第三小学校、重庆长寿湖实验学校的批复》(长委编发〔2025〕36号)等文件精神,区教委撤销了重庆市长寿区但渡九年制学校。原重庆市长寿区但渡九年制学校(初中部)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由区教委会同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合理分流安置;原重庆市长寿区但渡九年制学校(小学部)的人员编制和全体退休教职工,整体划转至重庆市长寿区桃花小学校,由重庆市长寿区桃花小学校进行管理。设立重庆市长寿区桃花小学校但渡教学点,继续在原址举办小学教育。截至2026年5月,桃花小学但渡教学点、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中心幼儿园有学生23人、教师23人。
二、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实际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6〕1号)和《教育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这一重要部署从“保基本”向“提质量”内涵发展,强调不搞“一刀切”撤并,不盲目追求规模化办学,以“稳慎优化”替代简单撤并,对偏远地区、群众有刚性需求的小规模学校必须保留。
区教委在2025年镇街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中,严格遵循“三不”原则(当地党委政府不同意不调整、村“两委”不同意不调整、学生家长不同意不调整),鉴于但渡教学点部分家长因子女低龄安全、家庭生活秩序、学业衔接适应等顾虑,不愿子女进城就读,区教委决定保留该教学点,不简单撤并,确保中央政策不折不扣落地。
为保障学生路途安全,我区相关部门规定,校车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且校车接送服务主要面向幼儿园学段。若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组织校车或安排社会车辆接送,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普通县道,将面临较高的交通安全风险。从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不宜采取校车通勤方式解决进城就学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深入调研
会同学校对在校学生家庭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家长真实意愿和顾虑,建立“一户一档”需求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判准。
(二)稳慎推进撤并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若但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及全体在校学生家长就撤并达成一致意见,区教委将按程序报请区人民政府统筹审定,稳步推进撤并工作。在条件成熟之前,不宜强行推进。
(三)继续办好教学点
区教委将督促桃花小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安排骨干教师定期送教、走教,开通远程在线课堂共享优质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坚持五育并举,保障在校学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做到“一个不落下、一天不放松”。
区教委将积极研究改进,用心用情解决好但渡教学点及周边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在家门口“上好学”。
诚挚感谢您对长寿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周剑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予以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向兵,联系电话:1388318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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