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复函
蒲德松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更加合理规范透明使用小区专项基金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去年至今我区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项目约220个,资金使用约150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两种程序审核申请维修资金。
从去年至今按照普通程序审核约210件,资金使用约1450万元;按照应急简易程序审核约9件,资金使用约50万元。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印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宣传册》2000余册和物业专
项维修资金办事指南等相关资料,并多次在广场宣传发放给群众。
2、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及相关人员参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培训会。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征求业主真实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您反映的问题,将有针对性地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单位职责,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