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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长寿区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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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德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党建统领小区自治进一步提升碧桂园小区品质的建议”(第13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小区基本情况。长寿碧桂园小区于2010年交付使用,共有2719户,现入住率约98%,占地面积353572.44平方米,目前小区已交付使用14年,存在部分公有设施设备老化、路面坑洼不平问题。

(二)停车情况。小区地下车库共有车位1324个,地面公共停车479个,小区现有业主登记车辆1900辆,电动自行车120辆左右,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共设置电动车充电点6处(48个)充电点位,现有车位基本能够满足本小区车主停车需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长寿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为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更好让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工作,2023年4月24日,我委组织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菩提街道、凤城街道、长寿湖、重庆盈新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赴渝北区、江北区进行了调研学习活动,深入调研学习了渝北区老旧小区改造后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和江北区以党建引领化解物业矛盾、建设专职网格员队伍经验做法,对我区深化基层治理、尽早尽小化解矛盾纠纷具有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2023年8月,我区印发了《重庆市长寿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工作方案(试行)》(长寿府办发〔2023〕49号),从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对街镇、社区、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培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三个方面制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实现路径,并推进全区物业品质提升工作落实。

(二)指导街镇加强属地物业行业监管。一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重点推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加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指导,开展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出台的调研工作,推进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备案制度建设。二是指导物业品质提升项目试点,2023年10月,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带队现场查勘了碧桂园小区情况并听取了社区、物业企业关于品质提升工作思路,我委根据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三是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重点对设施设备维保、消防通道划定标识标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秩序、公共停车场规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发现、劝阻、上报职责。据统计,碧桂园小区交付使用以来,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电梯、消防、外墙等设施设备维修,共36笔,涉及金额 286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指导、街镇实施、社区落实”原则,强化党建统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辖区社会组织、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积极性,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构建社区党委领导下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二是引导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在居民代表、小区党支部成员、网格员、驻区单位等队伍中选定人员组建居民自治小组(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商制定自治规则,由自治小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开展日常事务工作;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立足现有停车条件,坚持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停车需求原则,充分征求业主意见,优化物业品质提升方案,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此复函已经戚谊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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