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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9-14

长寿规资函﹝2022162

胡君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持续推进农村危旧房复垦政策的建议》(第240号)已收悉,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情况及复垦计划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及时将符合复垦条件的农村危旧闲置宅基地纳入复垦项目实施。2011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街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农户复垦意愿调查,会同各街镇摸清拟申请复垦农户意愿,开展项目前期踏勘、包装测绘、入库备案、施工监督、验收确认等事宜。截目前,全区共完成复垦项目160个,复垦规模超过5500亩,复垦片块约20000涉及18街镇、农户1.2万余户。

我区根据街镇调查统计情况、工作经验及市级部门政策文件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计划,确保项目积极稳妥推进。2022,在充分征求各街镇、农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区、市四级审核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拟退出宅基地开展了项目包装,项目涉及凤城、海棠、云集、葛兰、石堰等街镇,预计可包装项目300余亩,涉及农户1000余人

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退地社保办理情况

20217月前,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规定,退出宅基地复垦并获得补偿款的权利人符合相关社保购买条件的,凭退地证明可在社保部门按规定购买退地养老保险。为提高群众退地复垦积极性、增减人民群众获得感,我局积极为退出宅基地复垦群众出具退地证明,2012年至2021年共办理退地证明42批,涉及5556户、11488人。

2021年市政府及市人社局出台相关文件并发出通知,自202171日起复垦退地养老保险不再按老政策办理。如后续社保部门出台新的退地社保办理政策,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本职工作。

三、关于夹心房、连体房复垦问题

处于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市、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夹心房、连体房不得复垦,不得由群众自行拆除。但夹心房、连体房现象确实普遍存在,我局会同村镇干部多次到洪湖、云台、石堰、凤城等街镇调研,探索通过宅基地置换、拆旧建新等方式解决夹心房连体房问题。

四、关于拆旧建新和D级危房补贴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退地群众可以预留建新发展用地,农户建新时应从其获得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补偿款中扣除建新用地指标费用,复垦面积不足以抵扣的,还应补缴用地指标费。D级危房补贴政策由我区城乡建委负责解释和施行,经咨询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工作人员,现行D级危房补贴政策未发生变化,仍按照之前规定执行,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区住房城乡建委将进行宣传解释。

五、关于一户多宅复垦问题

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一户多宅,符合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条件的,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将其中一处、多处或者全部宅基地进行复垦。

六、关于宅基地复垦后新增的农用地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原则,复垦工程实施后可新增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新增农用地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分配、管护,按照农用地保护相关政策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占用、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戚谊熙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621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402304991398304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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