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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9-14

长寿规资函﹝2022167

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管理费用的建议》(第237)已收悉,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成效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土地整治作为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结合全区农业产业规划,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土地整治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与乡村旅游相结合、与生态环保相结合、与巩固脱贫攻坚相结合。在土地流转区,通过缓坡整治和条田整治扩大田块规模,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善灌排条件,同时提升流转区域产业规模化机械化程度以促进产业发展。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一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二是促进了土地利用优化布局,增加了相应配套基础设施,为产业发展和规模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三是引入的企业发展稳定,活跃了当地产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二、关于目前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的现状

自我区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以来,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后期管护利用,我局委托长寿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与项目所在街镇均签订了共建管理协议,对街镇政府协调村组矛盾和后期管护利用的工作职责做了具体约定,并按照项目新增耕500/亩拨付街镇政府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完成后,地处偏远的街镇土地流转率低,大多处于无人管护的闲置状态;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数每年递增,当地劳动力急剧下降,大片整治后的耕地无人耕种形成撂荒地

三、关于建立我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利用保护激励机制的情况

针对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利用暴露出的问题,202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要求,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构建国土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利用保护激励机制的通知》(渝规资2021705号)文件。文件要求,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进行补偿激励,减少种植粮食与经济作物的经济利益差,调动种植户种粮积极性,切实落实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保持水田水用功效,破除“重建设、轻管护”壁垒,充分发挥国土整治项目实效,牢守耕地保护红线,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目前,我局正在起草和论证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利用保护激励机制可行性方案,初步方案形成后,我局将提交区政府审核。

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希望您能理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规划自然资源工作。此复函已经戚谊熙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624

邮政编码:401220

联系电话:13647607530

人:李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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