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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6-08

吴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幼儿教师职业倦怠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提高教师经济地位

(一)按时足额兑现工资

我区从2009年1月、2010年1月起,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二金”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基础绩效固定部分纳入工资统发系统,每月按时足额打入教师工资卡中。基础绩效奖励部分每半年核定总量,超额绩效每年核定总量,按时足额拨付到各学校(单位),再由各学校(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进行考核分配。通过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逐步提高教师待遇

1.建立区级以上优秀人才激励机制。2018年7月,区人民政府在原《长寿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优秀人才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批复了《区教委各类劳务酬金及教师奖励发放标准》。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有12大类730名区级以上优秀人才,获得奖励或给予工作经费共计113.72万元。

2.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2017年11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学校范围和补助标准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7〕237号)。按照艰苦、边远、高寒程度不同,全区符合条件的学校划分为四类,分别按每月200元、350元、550元、850元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有631名乡村教师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78.69万元。

3.实施乡镇工作补贴。2021年6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工作补贴办法的通知》(长组发〔2021〕60号)。对在乡镇学校工作的教师,按300-5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有2258名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助877万元。

4.农村教师“教有所居”。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教育系统有500余名农村教师享受了教师周转房、政府公租房或廉租房10000余平方米。

二、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在即将出台的《长寿区基础教育品质提升计划(2022-2026年)》中,我区将采取下列举措,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一)区委区政府表扬激励。每年教师节召开总结大会,评选一批卓越贡献教师、师德标兵、爱教助教热心人士、模范家长、优秀学生等人员。

(二)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在全区医院设立教师看病就医绿色通道,方便区内外教师到医院看病就诊;区内外教师到长寿境内收费景区旅游免收门票;区内公办教师乘坐公交车免车票。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归属感、幸福感。

三、优化教师管理

区级层面,出台《长寿区教育系统区级以上优秀人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等规范化文件,强化教育系统区级以上优秀人才和教职工日常管理,以发生在教育系统内部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区级以上优秀人才和教职工的出勤、请假、教学、师德、考核等行为。

学校层面,加强人文关怀﹐让教师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落实待遇与考核分数挂钩。实行开放民主的行政管理﹐让教师参与决策﹐倾听教师的诉求﹐分享成功经验﹐听取和采纳教师合理建议﹐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与动力﹐使教师增强责任感与归属感,减少教师的职业倦怠。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区教委将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把教师工作业绩与多方面因素结合超来﹐全面评价教师﹐强化发展性评价﹐淡化评价的甄别功能,让教师工作重心回归到幼儿身上去,在实践中探索助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的良好途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诚挚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经长寿区教委主任张新明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江朝培,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24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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