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贴名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流程 | 咨询电话 |
| 2005、2006年实施的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 |
退耕还林直补资金的兑付给退耕户 | 每亩补助20元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3号) |
1.街镇开展分户自查,村、镇街需验收合格的面积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2. 公示无异议后,街镇申报自查报告及补助资金相关文件,并将退耕户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区林业局审核后将退耕户数据发送给银行打款。 |
023-4024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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