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十三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购房补贴结果的通知
经长寿区十九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定通过,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30日举办长寿区第十三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个人购买参展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并在《重庆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系统》签约成功的,以及个人购买(不含赠与、继承、交换)二手住房并完成转移登记的,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一、购房补贴政策
(一)新建商品房
1. 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
2. 个人购买车位(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
(二)二手住房
个人购买二手住房(不含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等),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
二、购房补贴结果
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核定,本次购房补贴对象共涉及2796户,购房补贴资金共计约16233924元,详见《长寿区第十三届房交会购房补贴结果公示名单》。
三、咨询投诉电话
若对购房补贴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城乡建委反映,咨询投诉电话:023-40666676。
附件:1.《长寿区第十三届房交会购房补贴结果公示名单》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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