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主动申请注销和经营场所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重大安全隐患,不再具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的2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依法注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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