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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关于长寿区滨河北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长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长寿区滨河北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长寿区滨河北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寿区滨河北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

(一)工程位于桃花溪左岸一级支流太平河(又名溪柳河)上,所在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50年一遇,拟建桥梁全长46m,跨径布置为3×12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拟建城市次干路属于三级公路,桩号K0+015.60-K0+023.56段涉河,路基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5年一遇。

(二)拟建桥梁中心轴线距太平河河口32.03m,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梁,下部结构设置2组桥墩,2座桥台,其涉河部分包括A0A3桥台及P1P2号桥墩。

拟建桥梁全长46m,跨径布置为3×12m,本次设计桥梁为变宽桥,桥梁起点进入道路平岔口,横断面宽度18.23m,变宽长度5.67m,标准横断面宽度16.0m,双向通行;桥墩采用柱式墩,1.0m墩柱接1.2m桩基。桥台采用桩基U台,桩基直径1.2m

拟建城市次干路(K0+000-K0+151.237)位于太平河右岸岸坡顶部,其中城市次干路与现有火车站东路桥交叉衔接段(K0+015.60-K0+023.56段)临近太平河右岸侧路肩挡墙位于太平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范围线内,该段路面设计标高为320.140m~320.174m,路肩挡墙采用重力式挡墙,墙趾底面线设计标高为316.19m~316.21m,路肩挡墙墙顶设计标高为320.19m~320.21m

涉河建筑物控制坐标表

涉河建筑物类别

建筑物控制坐标编号

X

Y

备注

桥梁

A0-1

3307150.992

410549.15

A0#桥台

A0-2

3307170.136

410551.499

A0-3

3307168.399

410557.987

A0-4

3307149.254

410555.638

A1-1

3307140.053

410593.678

A3#桥台

A1-2

3307157.092

410595.768

A1-3

3307158.83

410589.28

A1-4

3307141.79

410587.19

P1-1

3307161.083

410567.337

P1桥墩

P1-2

3307156.072

410566.722

P1-3

3307151.06

410566.107

P2-1

3307157.979

410578.928

P2桥墩

P2-2

3307152.967

410578.313

P2-3

3307147.956

410577.699

道路

D1

3307288.847

410570.753

道路临河侧路肩墙

D2

3307296.358

410578.862

补救方案

B1

3307147.701

410566.568

右岸堤脚线

B2

3307166.801

410569.288

B3

3307143.674

410574.075

左岸堤脚线

B4

3307160.597

410576.485

说明:坐标系统采用2000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1956黄海高程系。

二、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二)你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三)工程开工前,项目业主应将施工安排报送我局备案。我局将对涉河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的界线坐标、规模尺寸、高程、边坡等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四)加强施工期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及措施,并报项目业主及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施工完毕,业主及时向区水利局提交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若需延续有效期,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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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关于长寿区滨河北路东延伸段道路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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