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三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鹅子沟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重庆市长寿区第三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鹅子沟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水建管文〔2022〕4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鹅子沟水库位于长江水系桃花溪河流域支流上,长寿区渡舟街道果园村境内,距长寿城区5.0k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
水库坝址处集雨面积1.76km2,主河道长2.11km,平均比降39.5‰;整治后水库校核洪水位336.9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总库容19.96万m3;设计洪水位336.41m,正常蓄水位335.05m,正常库容17.83万m3,死水位329.37m,死库容5.4万m3。
枢纽工程属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鹅子沟水库于2021年4月鉴定为三类坝。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原则上同意报告确定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1. 大坝
(1)坝顶。整治坝顶路面,统一整平规整至高程337.90m,坝顶宽度为5.7~56.6m。坝顶原硬化路面采用C25砼加厚0.3m,整治后宽度为5.7m。坝顶上游侧设置C25砼防撞墩,墩上设置混凝土仿木栏杆,高0.9m,坝顶下游侧设C25砼排水沟,尺寸0.4m×0.4m,厚0.1m。
(2)内坝坡。清除内坝坡砼护坡,按1:2.4规整坡比后铺设0.2m厚C25钢筋砼板,在高程332.71m处设C25砼防滑墩,在面板四周设置C25压边砼趾墩,基础置于岩基上。上游坝面钢筋砼护坡竖向每6m设伸缩缝,横向设2道伸缩缝,采用“651”型橡胶止水带止水,并采用沥青砂浆填缝。
(3)外坝坡。大坝外坝坡及坝脚设C25砼排水沟,尺寸0.4m×0.4m,厚0.1m,大坝下游右坝坡及下游坝脚设C25砼重力挡墙进行防护。
2. 溢洪道
溢洪道进口段采用C25砼重建边墙、底板。迎水面为直墙,背水面坡比1:0.3,墙底设φ22砂浆锚杆。溢洪道控制段采用C30砼重建边墙、底板。拆除重建原控制段交通桥,采用C30钢筋砼现浇面板,桥面两侧设C30砼防撞墩,临空面设φ50PVC排水管,防撞墩上设栏杆。溢洪道泄槽前段采用C25砼重建边墙、底板。迎水面为直墙,背水面坡比1:0.3,墙底设φ22砂浆锚杆。泄槽末端设渐变段与消能段衔接。
3. 放水设施
拆除原卧管及消力池,采用C25钢筋砼在原址重建卧管,卧管内包DN500HDPE双壁波纹管;斜卧管顶部设置DN100钢管通气管;斜卧管末端设消力池,长度为2.50m,消力池末端接涵管。对原涵管进行封堵,采用定向拖拉管新建DN400HDPE管,新建放水涵管长度82m,涵管进口为消力池(管底高程328.38m),于原涵管出口处接入下游(管底高程327.61m)。放水卧管旁设C25砼梯步,梯步宽度为1.2m,梯步侧设花岗岩水位尺。
4. 附属设施
(1)在卧管侧边墙上增设水位标尺。
(2)右坝肩新建C25砼上坝公路,长度26m,宽度4.5m~5.7m,使坝顶与现状已成城市干道衔接;路沿两侧设C25砼排水沟。
(3)增设水库公示牌3座、警示牌3座、限重等标志。
三、建设工期
鹅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6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69.0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76.4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工程5.7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8.00万元,独立费用32.15万元,基本预备费12.62万元,工程占地费4.03万元。
五、工程建设及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作为鹅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业主,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任务;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工程建设过程中用地协调及建后运行维护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39号)等文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综合效益的发挥。项目要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完善环境评价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建议本项目的建设和管护就业岗位向当地脱贫户倾斜。
项目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开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9〕23号)文件要求做好开工备案工作。实施过程中混凝土的使用,严格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长住建委发〔2020〕35号)的要求执行。
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水利局申请竣工验收,验收管理办法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78号)执行。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第三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鹅子沟水库初步设计投资审定表
2.重庆市长寿区第三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鹅子沟水库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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