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龙望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审批重庆市长寿区龙望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洪府函〔2022〕90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望丘水库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梯子村境内,水库大坝距洪湖镇8.2km,距长寿城区46.3km,龙望丘水库属长江水系大洪河流域的一条支流,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
水库坝址以上自然集雨面积0.38km2,无借引集雨面积,总库容13.0万m3,校核洪水位365.50m(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正常库容10.18万m3,正常蓄水位364.33m,死库容1.30万m3,控制灌面612亩。
枢纽工程属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龙望丘水库于2021年7月鉴定为三类坝。
二、工程除险加固主要措施
原则上同意报告确定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1. 大坝
(1)上游坝坡:拆除原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并对原坝坡表层进行清理;在坝脚处开挖基础并浇筑C20混凝土灌浆平台,墙厚2.0m,深入基岩以下1m,墙顶高程为358.00m,两侧沿坝体向两坝肩延伸。高程358.00m以上坝坡培厚坡度1:2.0;坝坡培土夯实后,铺设复合土工膜800g/m2,面层采用C20混凝土预制六棱块护坡。
(2)下游坝坡:对下游坝坡塌陷区域的整治,根据本次除险加固总体设计方案,坝体放水涵管需重新修建,结合本次下游坝坡塌陷区域布置,待放水钢管重建后,该部分需回填夯实,并恢复格构植草护坡。
(3)防渗设计:对坝基、坝肩进行帷幕灌浆,坝基及坝肩帷幕灌浆采用沿灌浆平台单排布孔,孔距2.0m,灌浆深度以透水率q≤10Lu线作为相对隔水层,防渗控制标准为相对隔水层以下5m。灌浆轴线全长126.0m,灌浆孔64个,总进尺为674.83m。
坝体防渗采用混凝土六棱块+土工膜防渗,混凝土六棱块采用C25混凝土预制六棱块,土工膜防渗采用复合土工膜“两布一膜”形式,布为800g/m2,膜厚为0.5mm。
2. 溢洪道
本次除险加固对溢洪道进行分段整治。
(1)Y0-008.60至Y0+000.00段为新建进水渠段,新建C20混凝土边墙,边墙采用重力式挡墙型式,挡墙顶宽0.3m,面坡垂直,背坡坡度1:0.4,新建C20混凝土底板,厚度0.3m;
(2)Y0+000.00至Y0+016.02段为溢洪道控制段,净宽3.6m,对局部破损的浆砌条石边墙进行修复重建并采用M10水泥砂浆抹面处理;
(3)原人行桥超高不满足规范要求,拆除原人行桥,Y0+014.02至Y0+016.02段新建C25钢筋混凝土人行桥,桥板厚度0.3m;
(4)Y0+025.35至Y0+063.37段为溢洪道泄槽段,对局部破损的浆砌条石边墙进行修复重建,拆除原混凝土底板,新建C25钢筋混凝土底板,厚度0.3m;该段新建C25钢筋混凝土底板每隔15m设置一道伸缩缝,在分缝下游侧设置排水盲沟。修复原破损的浆砌石条石边墙,采用C20混凝土外包200mm厚,混凝土与原边墙采用φ16插筋连接。
3. 放水设施
新建放水卧管于大坝右坝肩,卧管利用坝肩灌浆平台作为基础,卧管分6层取水,取水孔径为DN200mm,高程分别为358.00m、359.30m、360.60m、361.90m、363.20m、364.50m,卧管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浇筑,呈矩形,边墙厚度0.3m,进口尺寸1.4m×1.0m;卧管底部接Φ300钢管(6mm厚),钢管沿坝体横向进行布置,长度为62.15m,坡度1:40,放水钢管采用Φ300钢管(6mm厚),钢管末端设置C25钢筋混凝土闸阀井,闸阀井墙厚度30cm,净空1.3m×1.3m×1.3m,井内设置DN300碳钢法兰闸阀一个。放水钢管采用顶管形式,修建完成后,对坝体进行回填,回填需采用原坝体开挖土或不含植物根系等杂物的原状粉质粘土,回填过程中,采用分层进行碾压,分层厚度不大于30cm,碾压密实度不小于0.98,碾压完成后,对上游坝坡及下游坝坡坡面结构进行恢复。
4. 附属设施
在大坝上游坝坡上增设水位标尺。
三、建设工期
龙望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7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05.1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7.9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6.27万元;独立费用31.92万元;基本预备费9.30万元;水保工程投资为2.9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2.01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4.88万元。
五、工程建设及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农业服务中心作为龙望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业主,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任务;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工程建设过程中用地协调及建后运行维护管理。
工程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39号)、《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综合效益的发挥。项目要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完善环境评价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
项目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开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9〕23号)文件要求做好开工备案工作。实施过程中混凝土的使用,严格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长住建委发〔2020〕35号)的要求执行。
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水利局申请竣工验收,验收管理办法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78号)执行。
附件: 1.龙望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投资审定表
2.龙望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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